中共泸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中共泸州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今年以来,泸州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着眼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聚焦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力为目标,认真做好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报告工作;结合“七五”收官之年,以“广普法、严执法、强基础、优队伍”为目标,认真开展统计“七五”普法总结工作;以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水平为目标,认真做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局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体系保障。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清理自查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情况、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对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作法的处理情况等,通过清理自查,没有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和做法。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通过实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党组讨论,建立健全了泸州市统计局行政调解、法律顾问、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统计违法举报受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等制度。
3.创新推进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社情民意调查保密、电话访问员管理、电访室管理等制度;二是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情况民意调查等专项民意调查工作。
4.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就单位重大事项决策、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公共服务事项等相关事宜,均事先征求专业法律人士意见,依法防控法律事务风险,确保本单位重大事项依法决策。
(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1.优化提升统计工作效率和方法。深入推进统计服务便民化,不断提升“互联网+统计服务”水平,依法推进统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企业降本减负。
2.加强统计调查分析能力,服务企业提产增效。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不干预企业按实填报统计数据。同时发挥统计优势,加强调查分析研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营造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协助企业积极发展,提产增效。
3.营造公平公正的统计法治环境。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4.强化统计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形象,影响着一个地区的发展。统计局充分发挥统计专业特长和优势,坚决落实尊重企业、关心企业、支持企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投资形象和招商使者”的统计管理与服务理念,携手行业主管部门打造“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品牌,以开放包容的姿态、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公开渠道,依法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在网上公开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邮寄地址等。健全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公务活动规范、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统计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执行《四川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严格实施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等制度,依法依纪依规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公开及时。同时进一步完善统计举报受理、核实、处理等制度。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及案卷“回头看”,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3.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是开展统计联网直报巡查。根据“四上企业”网报情况筛选数据异动、一址多企、相关数据逻辑不符等数据存疑单位建立“双随机”企业库,分季度对不同专业的企业进行筛选开展专项巡查。2020年全市共巡查了近90家企业,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有效遏制了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规定,于7月28日至8月5日对全市2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0年1—6月营业收入展开实地核查,并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依法收集了相关数据的印证资料。三是开展常规执法检查。2020年,共对全市108户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对整改效果适时回访检查。
(四)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并依法公开了统计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购买公共服务目录、群众诉求收集、解决、回应、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工作约谈等制度和信息。
2.抓好评查审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确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立了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行政复议办公设施、落实复议经费,完善了行政复议工作流程、范围、应当提交的材料等相关制度,目前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信访、调解事项发生。
(五)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1.积极参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参加国家统计局2020年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0年“数海宣法”系列活动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充分利用QQ、微信、朋友圈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目前全市已有约3000人参加过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人口普查知识竞赛、《民法典》知识竞赛答题,掀起了竞赛活动高潮,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统计工作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2.结合“七人普”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今年以来,我局结合社区志愿者活动开展“七人普”法治宣传活动2次,印发人普简报7期,印制宣传手册10000余份,并通过宣传标语、电话彩铃、动漫等多种宣传形式,实现了宣传全覆盖,为人口普查入户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
3.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活动。泸州统计普法始终坚持从“关键少数”抓起,持续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活动。2020年8月5日,泸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况涛应邀到市委党校春秋主体班授课,以《走进统计世界》为题,抓住“关键少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重点讲解和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部署及关于加强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
(六)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统计局加强对区县统计局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牢固树立依法治统理念。一是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在分管领域要具体抓。对统计法治工作要主动谋划,切实制定工作计划,全力推进依法统计工作。二是坚持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认真学法,严格执法,形成学法守法遵法的良好氛围,坚守遵法守法的工作底线,用法治思维来指导统计工作,在全市系统内形成依法治统的良好环境。三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健全了法治机构,充实法治力量,提供了专项经费保障和设备保障。四是建立了《泸州市统计局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和《泸州市统计局依法治理责任追究制度》,由局长作为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牢固树立依法治统理念,加强对区县统计局法治建设的指导、帮助和督查,做到权责挂钩、有错必究。
2.严格执行第一责任人“四个亲自”“五个同”。一年来第一责任人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四个亲自”“五个同”的要求依法开展相关工作,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统计法制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政府、统计法治建设等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与统计中心工作等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评、同奖罚。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工作的调研、谋划做得不够好,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不多;二是制约统计法治建设的要素保障不够多,导致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监督检查等方面开展得不够深入。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依法治市工作考核检查。根据统计系统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考核任务进度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年底前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保证全市统计系统依法治市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切实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借助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结合统计日常管理和各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更加了解统计、支持统计、依法统计,避免对统计工作的误解和对统计数据的误读、误用。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通过开展专业核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巡查、“双随机”抽查、常规执法检查等一系列监督手段,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和惩处力度;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切实起到“立案一件,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抓好评查审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的程序和方法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案卷评查培训力度,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根据应审尽审的原则,确保行政复议和应诉合法性审查不留死角;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加强对统计执法、信息公开、合同签订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审核把关,积极防范和化解法律事务风险。
(五)抓好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结合市局三项行政处罚事项权力的工作特点,依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对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规范,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全国行政复议”等平台建设和规范化运行工作。
中共泸州市统计局党组
202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