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统计工作>统计动态>市级动态>详细内容

市级动态

市统计局物业管理调查报告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鞠丽批示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2-26 17:44 浏览次数: 【字体:

2月19日,泸州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鞠丽在市统计局(市统计数据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报送的《权责认知不清晰准确 合法性认识整体偏低 宣传贯彻还需精准和创新——新修订〈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公众知晓度试调查分析报告》上签批:请曾平同志并法制(工)委阅研,并转(市)城管(局)、各区(县)人大,针对性抓好普法宣传工作。

202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中旬,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新修订《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公众知晓度试调查,试调查具体由市统计数据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实施。

该项调查的主要内容有:新《条例》的有效宣传方式、施行日期,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收支的公示时间,物业费的计费方式,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业主大会会议或其他共同决定事项的方式,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的制度,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受访者所在物业服务区域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侵占、损害物业共有部分的行为的处理处罚等。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