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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3年泸州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稿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1-2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新闻发言人 梅秀莲

                                                                      (2014年1月22日)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2013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大力实施“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发展战略,狠抓“项目落地见效”,强化产业支撑,推进“两化”互动,全市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经省统计局审定,201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140.5亿元,比上年增长11.2%,经济增长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势头。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6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684.4亿元,增长12.3%;第三产业增加值300.5亿元,增长12.0%。
一、农业生产稳定增长
        2013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25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农业增长5.0%、林业增长8.6%、牧业增长3.0%、渔业增长5.6%、农林牧渔服务业增长5.0%。全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98万吨,比上年增加6万吨,增长3.3%。其中,夏粮产量20万吨,下降2.9%; 秋粮产量178万吨,增长4.0%。油料产量4万吨,增长0.2%。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32万吨,比上年增长3.5%,其中猪肉产量26万吨,增长2.2%。生猪存栏271万头,比上年下降2.7%;生猪出栏367万头,比上年增长2.5%。
二、工业经济增势平稳
        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16.3亿元,比上年增长11.3%。
        分轻重工业看,重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4%,轻工业增长13.8%。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1.1%,集体企业增长11.7%,股份制企业增长11.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4.8%,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长6.8%。
        分重点行业看,全市四大产业实现增加值439.2亿元,比上年增长11.0%,较去年同期回落7.8个百分点。其中,酒业实现增加值356.6亿元,增长13.0%;能源行业实现增加值29.1亿元,下降5.2%;化工行业实现增加值33.8亿元,增长5.0%;机械行业实现增加值19.8亿元,增长13.6%。
        分产品看,重点监测的28种产品有16种产品产量实现增长。其中,液压元件比上年增长36.0%,啤酒增长30.0%,白酒增长19.1%。
        1-11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0.8亿元,比同期增长17.1%,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102.6亿元,比同期下降5.8%。
三、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快速增长
        2013年,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66.4亿元,比上年增长29.1%。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30.9亿元,增长82.7%。
       从产业看,全市第一产业投资10.3亿元,比上年增长169.9%;第二产业投资442.3亿元,增长28.7%;第三产业投资413.8亿元,增长27.8%。
       从房地产开发来看,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房屋面积1265.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1.1%;新开工房屋面积557万平方米,增长82.7%;竣工房屋面积341.9万平方米,增长18.3%,其中,竣工住宅296.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0%;销售各类房屋面积371.3万平方米,增长21.2%;实现商品房屋销售额161.6亿元,增长49.4%。
        从项目分布来看,全市投资项目1629个,其中计划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项目197个,完成投资327.2亿元,占全社会投资额的38.4%,计划投资额在5000万至1亿元之间的项目602个,完成投资245.6亿元,占全社会投资额的28.8%;计划投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项目762个,完成投资145.9亿元,占全社会投资额的17.1%。
四、消费品市场较快增长
        2013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9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4.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8.0亿元,增长15.4%。乡村市场增速快于城镇市场0.6个百分点。
       按消费形态分,全年实现商品零售额347.4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增幅比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餐饮收入64.5亿元,增长12.8%,增幅比上年回落7.1个百分点。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中,粮油、食品、烟酒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30.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32.1%,化妆品类增长55.2%,金银珠宝类增长179.3%,日用品类增长37.7%,汽车类增长28.6%,家具类增长76.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0.4%。
五、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
       2013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2265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1.8%。其中,出口额20459万美元,增长29.5%;进口额2195万美元,下降21.7%。
六、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农村居民持续增收
       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9.6亿元,比上年增长32.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8.5亿元,增长15.2%,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2.5%;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项主体税种达36.8亿元,占税收收入比重为53.6%。非税收入41.1亿元,增长76.3%。
        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55元,比上年增长13.3%,增幅比全省高0.5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4136元,增长14.8%;家庭经营性纯收入3610元,增长11.9%;财产性纯收入128元,增长25.4%;转移性纯收入581元,增长9.5%。
七、金融运行平稳,物价温和上涨
       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10.8亿元,比年初增加197亿元,增长16.2%。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77.6亿元,比年初增加119.4亿元,增长15.8%。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66.8亿元,比年初增加137.1亿元,增长21.8%。其中,短期贷款254.1亿元,比年初增加49.2亿元,增长24.0%。
       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CPI)上涨3.2%,涨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高0.1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七涨一跌”,其中食品价格比上年上涨5.5%,烟酒上涨0.7%,衣着上涨2.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0.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0.8%,交通和通讯下降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0.6%,居住上涨4.9%。
      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比上年下降1.8%,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IPI)比上年下降0.8%。
 

2013年泸州主要经济指标

指     标

1-12月累计

累计增长(%)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140.5

11.2

第一产业增加值

155.6

4.3

第二产业增加值

684.4

12.3

第三产业增加值

300.5

12.0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516.3

11.3

分轻重工业:

 

 

 轻工业

412.2

13.8

 重工业

104.1

3.4

在总计中:四大产业

439.2

11.0

        其中:酒的制造业

356.6

13.0

              能源行业

29.1

-5.2

              化工行业

33.8

5.0

              机械行业

19.8

13.6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866.4

29.1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130.9

82.7

按产业分:

 

 

   第一产业

10.3

169.9

   第二产业

442.3

28.7

   第三产业

413.8

27.8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411.9

14.9

按经营地分

 

 

  城镇

303.9

14.8

  乡村

108

15.4

五、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22654

21.8

 出口额

20459

29.5

 进口额

2195

-21.7

六、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3.2

七、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1.8

八、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0.8

九、城乡居民收入(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455

13.3

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万元)

1096011

32.4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

2、物价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总队提供。

3、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合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4、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目前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核算的结果,采取累计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

5、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工业生产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6、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不包括购置房屋),它是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条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农户投资,即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均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其中: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农村经济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取得相关统计资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支出以及调查户的记帐补贴后的收入。

9、农村居民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的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计算方法: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内部亲友。由于农村居民纯收入包括农民自产自消实物部分,这部分季度上不能反映出来,只能在年末计算。季度上只能计算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农村居民现金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在调查期内得到以现金形式表现的收入。农民现金收入是没有扣除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的现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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