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泸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监测分析
2018年,泸州市委、市政府主动对标妇女儿童发展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市妇女儿童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及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妇女儿童发展监测指标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环境
(一)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稳中向好
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94.97亿元,比2017年增长7.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9230元,增长7.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54.67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5.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0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0.54亿元,国内增值税36.34亿元,企业所得税14.80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民生投入比重大
2018年,全市地方公共预算支出411.86亿元,其中教育经费总支出72.5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1亿元,医疗卫生经费支出46亿元。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经费的不断投入,有效地保障了妇女儿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
(一)妇女儿童卫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泸州市积极推进健康泸州建设,大力实施全民预防保健工程,以预防保健为核心,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目标,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一是平均预期寿命大幅提高。2018年,全市平均预期寿命78.38岁,较上年增加1.12岁;其中女性平均预期寿命81.12岁,较上年提高1岁。二是孕产妇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88%,孕产妇死亡人数3人,较上年减少3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均为100%。三是儿童死亡率继续下降。全市婴儿死亡率为2.9‰,比2017年降低了0.54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77‰,比上年降低0.62个千分点;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由20.3/10万下降到16.8/10万。四是预防接种覆盖率高。从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看,全市2018年常规疫苗接种率均在99.5%以上。其中卡介苗接种率为99.9%;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为99.96%;百白破疫苗接种率为99.89%;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为99.99%;乙肝疫苗接种率为99.98%;甲肝疫苗接种率为99.89%;乙脑疫苗接种率为99.83%;A群流脑疫苗接种率为99.79%。婴儿的免疫力明显得到提高,患病率降低。
(二)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一是学前教育稳步发展。目前,全市幼儿园公办幼儿园144所,较上年增加4所,在园学生数76604,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4.39%,比2017年提高了0.51个百分点。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类学生在校生数基本与上年保持稳定,九年义务教育呈现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势头。三是职业教育进一步推进。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由31.55%上升到45.29%。
(三)妇女社会地位得到持续提升
当前女性社会地位不断提升,更多女性参与到政治、经济建设中来,全市人大代表414人,其中女性代表114人,占比27.53%;政协委员404人,其中女性130人,占比32.17%。市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比例、区县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100%,市政府工作部门配有正职女干部的比例为12.50%,较上年提升0.48%,区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比例为14.55%,较上年提升2.28%;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的比例为41.50%,与上年基本持平,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5.04%,较上年提高7.71%;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55.98%,较上年提高8.7%。从指标监测情况看,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不断提升,领域不断拓展。
(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18年,全市就业人员282.90万人,其中女性130.13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5.99%;城镇单位就业人员71.58万人,其中女性32.92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45.9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9.57万人,女性23.99万人,占总人数的48.3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27.10万人,其中女性212.82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49.8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9.28万人,其中女性13.63万人,占参保人数的46.55%;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水平为540元/人·月,较上年提高4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20元/人·月,较上年提高37元/人·月。二是贫困人口进一步得到保障。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稳步上升,精准扶贫的实施等因素,全市脱贫人数进一步增多。2018年,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5万人,其中女性0.85万人,比上年减少0.04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77万人,其中女性7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更多农村女性得到了生活保障。
(五)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强奸案104起,拐卖妇女案件4起,破获拐卖儿童案件7起,解救被拐卖儿童10人,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为556人,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人数379人,全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人数机构4个,基本建立了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格局,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虽然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稳步发展,取得一定成就,但从目前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数据来看,与实现规划预期目标仍有差距,全面达标较为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指标:
(一)健康指标仍有隐患。一是出生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70.85/万,较上年增长13.51/万,连续三年呈增长态势。二是妇女梅毒报告发病率略有上升。2018年妇女梅毒报告率 为24.85/10万,较上年增长3.63/10万。三是孕产妇贫血患病率持续上升。2018年全市孕产妇贫血患病率为11.15%,较上年增长1.62%。
(二)女性受教育年限指标有待提高。近年来,女性总体受教育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仍然偏低。2018年,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9.01年,比上年增加0.05年,但与2020年规划目标11.5年相比较,仍有较大差距。
(三)城区公办幼儿园数少。2018年全市城区公办幼儿园仅有19所,较2017年增加1所,适龄入园儿童则大幅增加,远不能满足幼儿入学需求。
四、建议
(一)坚持不懈抓教育,逐渐改善国民整体文化水平
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虽然从目前看,到2020年要实现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5年的目标很困难,但只要上下联手,形成合力,常抓不懈,仍有可能完成目标任务。
(二)防治结合,加强预防保健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妇科等疾病传播途径、流行特点、防治知识等的宣传,突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医疗救助。健全治疗服务体系,全面加强抗病毒治疗,按照“应治尽治”原则,对妇科疾病实施有效治疗,切实维护妇女生命健康。
(三)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一是要加大经费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新(改、扩)建城区公办幼儿园,通过增编制、增学位等方式,解决城区幼儿读书问题。二是加大对城区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城区不愿办普惠性幼儿园问题,真正解决城区入园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