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市场总体活跃 消费增长稳中有进
—2019年泸州市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全市消费品市场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始终保持着繁荣活跃、稳定增长的良好运行态势。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
2019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1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位居全省第一,总量位居全省第七。全年消费品市场稳定增长,增速保持在11.4%-11.7%之间,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二)商品零售占消费品市场主导地位
按消费形态分,2019年,全市实现商品零售731.9亿元,同比增长11.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86%,是消费品市场的主要消费形态;全市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餐饮收入119.1亿元,同比增长10.7%,比商品零售增速低0.8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仅14%,远远低于商品零售的比重。

(三)刚性需求消费支撑作用增强
从限额以上商品零售来看,2019年,吃穿用住行五大类商品全面增长,其中有四大类增速较前三季度上升。吃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49.6亿元,同比增长22.7%;穿类商品、用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9.6亿元、56.4亿元,增速分别较前三季度加快0.3、0.5个百分点;居住类商品、行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6.6亿元、184.5亿元,增速分别较前三季度加快1.5、0.8个百分点。
(四)消费转型稳步推进,新兴消费热点纷呈
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市消费转型稳步推进,新兴消费呈现快速发展。一是消费升级类商品增长步伐加快。全市化妆品类消费增长22.1%;家用电器和音响类消费增长20%;服装类消费增长32.2%,均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二是网上零售额、智能和节能环保类商品继续快速增长。2019年,网上零售额、智能家用电器、智能手机分别同比增长64.3%、13.2%、93.6%。
二、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消费增长的新支撑点相对缺乏
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类值看,全市限上烟酒类、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占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的61.9%,达一半以上,全市消费品市场对酒类、汽车类等大宗商品的依赖性较强,缺乏新的具有较强带动力的消费热点。
(二)农村消费市场规模偏小
虽然在精准扶贫、产业扶贫的推动下,农村消费潜力得到一定释放,但农村消费品市场占比仅有全市消费品市场的四分之一左右,农村消费市场占比低、规模小的状态短期内不会有较大改变,因此农村消费市场对整个消费品市场贡献较弱,农村消费品市场尤其是农村电子商务有待进一步挖掘潜力。
(三)消费主体位移突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追求消费层次和消费品味已成主流和时尚。我市的高端消费市场多以单店、域外分店等形式经营,未形成集中的能吸引外来消费的品牌资源,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不足导致市内部分消费购买力外溢分流。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企业发展培育
一是积极培育限额以上企业,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对达到或接近限额以上企业入库标准的企业建立准“四上”企业信息库,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各个方面加大扶持,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二是对发展状况好,已达到或即将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个体户,积极引导转为企业法人(即“个转企”),实现产业升级、做大做强,并及时申报纳入限额以上企业联网直报范围。
(二)积极培育消费新动能
近年来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传统产业受到较大冲击,在保持现有消费热点的同时,要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扭转全市仅靠汽车和成品油等支撑限上增长的不利局面。一是实施“互联网+”行动,引导有条件的传统百货、商场搭建自己的电商平台,增加线上资源,突出特色经营,同时积极引进培养具有强烈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电商经营管理、服务等技术人才,推动地区打造集电商、物流、仓储、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链。二是继续推进消费升级,加大对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的支持,鼓励低能耗、低污染等绿色消费;三是加强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渗透融合,鼓励商业综合体差异化发展。
(三)深挖农村消费市场的潜力
目前,城镇居民商品消费升级基本完成,新的消费热点商品尚未出现,城镇居民商品消费增长有所放缓,而农村居民受收入水平制约暂时无力大规模复制城镇居民的消费轨迹,消费断档,商品消费面临瓶颈制约。因此,要保持消费品市场持续较快增长更需要针对农村消费市场优化供给结构。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商业网点布局,积极引导大中型商贸企业将经验触角向乡村延伸。加大乡村旅游的宣传力度,大力发展集观光度假、农事体验、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农业休闲旅游产业,大力发展“后备箱经济”,进一步依托电商平台解决“卖难”问题,大力促进乡村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