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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分析与解读

项目推进有力 促进投资恢复性增长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7 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目推进有力 促进投资恢复性增长

——泸州市2021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分析

今年以来,泸州市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为重点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以项目建设为中心全力推进施工进度,一季度泸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恢复性较快增长。

一、2021年一季度投资运行情况和特点

)全社会投资实现恢复性较快增长

2021年一季度,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3%,增幅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8.0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水平(19.9%) 高1.4个百分点。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25.3%,两年平均增长11.9%。

(二)第一第二产业投资占比略有提高

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76.5%,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7%,比去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6.7%,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7.5%,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7.9%,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9.8%,比去年同期下降2.0个百分点。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恢复性增长

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投资97.5亿元,同比增长27.5%,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38.5个百分点,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6.2个百分点,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1.3%,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26.2%,是支撑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因素。

(四)新入库项目推动有力

今年一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新入库项目249个(包含13个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个数的比重为19.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7亿元,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0个百分点。其中新入库的郎酒泸州包装中心建设项目、江阳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一标段)、泸县页岩气钻井平台三十五千伏供电工程二期等72个工业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2亿元。新入库投资项目的有力推动,为我市投资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民间投资意愿低迷,降幅扩大

今年以来,受银行贷款政策收紧、部分行业投资回报周期变长等因素影响,我市民间投资环境有所变差,投资意愿持续低迷。一季度,我市民间投资同比下降4.9%,降幅较1-2月扩大1.0个百分点,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6.2个百分点,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去年的52.4%回落至41.1%,不利于我市投资的长远发展。

(二)新入库月度不平衡,差异较大

2021年2月,我市申报新入库项目122个,通过99个,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144.1亿元,通过计划总投资124.2亿元;3月,我市申报新入库项目206个,通过150个,申报项目计划总投资488.2亿元,通过计划总投资375.8亿元。从项目个数看,我市3月申报项目个数和通过项目个数分别是2月的1.7倍、1.5倍;从计划总投资看,我市3月申报项目的计划总投资和通过计划总投资分别是2月的3.4倍、3.0倍;从通过率看,我市3月申报项目的个数通过率和计划总投资通过率与2月相比分别下降8.4、9.2个百分点。月度间极不平衡的入库方式,导致我市入库通过率大幅度下滑,既不利于我市投资的改革创新,又不利于我市投资的平稳运行。

(三)疫情持续影响住宿餐饮业投资不足

住宿与餐饮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传统行业,在拉动消费增长、扩宽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市对住宿与餐饮业的投资重视程度略有不足,鼓励、引导、帮扶的措施不够多,导致我市住宿与餐饮业投资额缩水严重。一季度,我市住宿与餐饮业投资同比下降56.5%,比全省平均水平(43.6%)低100.1个百分点,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我市经济的良性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狠抓项目开工力度,增强投资后劲

各项目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深入建设一线督促检查。对未开工的建设项目,尤其是重大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解决项目规划、手续办理等问题,争取项目“应开早开”。对已开工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抢时间、抓进度,在完成投资工作量上下功夫。对开工后因各种审批手续等原因未能入库统计的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善项目入库所需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开工后第一时间入库统计。相关部门要继续定期不定期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督查工作,通报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在建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使项目建设不断档,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二)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

创新工作机制,改善投资环境,以自贸区建设为突破口,创建招商引资的良好平台,吸纳市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三)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民间资本领域

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和隐性门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文化创意产业、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项目建设,研究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分批推出吸引民间投资的项目清单。在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城市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制度,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交通、供排水、垃圾处理等领域国有资产投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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