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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分析与解读

消费市场承压向前 后续增长仍需发力——泸州市2022年前三季度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来源:泸州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尤其是三季度散发疫情和高温限电等不利因素。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动一系列促消费政策落地显效,全市消费品市场承压向前,总体平稳。

      一、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及特点

(一)消费市场总体平稳。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2.3亿元,同比增长3.6%,增速分别高于全国(0.7%)、全省(-0.2%2.93.8个百分点。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40.2亿元,同比增长3.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32.1亿元,增长3.8%,城乡市场同步发展。

         (二)吃类商品稳步增长。今年以来,吃类商品零售额增速均高于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1-9月,全市限额以上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商品零售额151.9亿元,同比增长11.5%,高于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3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3.6个百分点,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个百分点。

        (三)网上零售持续发力。受疫情及高温影响,网络购物、线上消费得到了人们的青睐,无接触式配送提升了消费的便利性,网上零售额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全市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8.3亿元,同比增长8.5%,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4.9个百分点。

        (四)各类促消费活动相继开展。全市开展各类展会活动,营造月有活动、季有安排、节有特色的良好氛围,促进消费增长。一是7月开始,市、区(县)两级联动发放消费券6000万元,分期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业、零售业等发放消费券,激发消费需求;二是第十七届国际酒业博览会在泸举办,本届酒博会有45个国家(地区)的政商代表和1100多家优质企业参展参会,线上线下观展超过8000万人次;三是首届中外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暨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论坛在泸举办,本届博览会为推动中欧在跨境电商、酒类、农产品、食品等领域深化务实合作注入全新动力,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搭平台,为拉动地方经济助力;四是中国(四川)熊猫消费节泸州分会场、第十届中国(泸州)西南商品博览会、2022四川(泸州)第六届美食节、“2022中国文旅特色美食泸菜标准邀请赛等大型展会节会活动相继举办,大力拉动全市消费增长。

         二、当前消费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疫情冲击较大。消费行业是疫情影响最直接和广泛的行业,尤其是住宿和餐饮业等接触性消费行业,受到巨大的冲击。三季度,全市住宿业营业额同比下降18%,餐饮业营业额同比下降6.3%,分别较二季度回落7.98.5个百分点。据疫情期间初步调查,全市229户限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就有166户受疫情影响停业损失营业收入0.7亿元左右。

      (二)市场主体培育不足。新增企业是带动消费市场持续增长的最快速有效的手段。前三季度,全市共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1户,在全省居第7位,比达州少59户,比宜宾少33户,仅占全省新增总户数的3.7%,而退库企业却有23户,比新增企业多2户。分县区来看,泸县和古蔺县今年以来没有新增限额以上企业,分别退库7户和1户。

       (三)小微企业增长乏力。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以及高温限电、疫情影响等不利因素,小微型企业经营状况不容乐观。今年以来,全市限上小微型企业增速呈逐月回落的态势,前三季度,全市限上小微型企业零售额同比下降1.4%,较年初1-2月增速回落15.2个百分点。从9月来看,全市销售下降的小微企业达42.8%

         三、全年趋势预判

四季度,随着局部疫情形势的好转和各项纾困政策成效显现,以及各项促消费活动的开展和消费券的持续发放,强化线上供给,进一步拉动家电消费、汽车消费、大宗消费、餐饮消费等回补回升,全市消费市场能够稳住总体增长局面。但也要看到,由于外部不确定因素多,消费品市场承压明显,后续增长仍需发力。

         四、促进消费市场稳定增长的工作建议

(一)强化疫情防控,提振消费信心。要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提升精准防疫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稳定的疫情背景保证居民各类消费场景的实现,并且做好宣传引导,增强消费者信心;鼓励各区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围绕群众消费热点,分时段、有节奏、有侧重地组织促消费活动,加快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推动消费品市场持续恢复,并可针对居民消费意愿不强的短板,出台刺激消费的政策措施,激活消费潜力。

 (二)全力抓好市场主体培育。一是继续抓实月度入库,积极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摸清当年新增注册企业情况,准确梳理、筛选出能够达到限额标准企业,及时按月入库,形成新的增量;二是要促进在库企业做大做强,高度关注在库企业经营情况,加强重点商贸企业监测,增强行业发展后劲,不断壮大商贸经济主体,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关注重点行业企业,激发主体活力。持续关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加大调研指导力度,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企业急难忧盼问题,不断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为企业平稳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同时,对于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住宿餐饮等企业进行精准帮扶,加大减税降费范围和力度,提供资金周转优惠条件,增强稳岗政策支持力度等,助力其在防控背景下持续健康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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