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统计数据>统计公报>详细内容

统计公报

泸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1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2-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泸州市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21842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10216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16261人,增长2.83 %,年平均增加0.28 %。

全市登记的户籍人口为5043840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1268325 户,家庭户人口为406325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2人增加0.0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38061人,占50.68 %;女性人口为2080365人,占49.3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66%下降为102.77% 。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92083人,占21.15 %;15-64岁人口为3094675人,占73.36 %;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1668人,占5.4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8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3.3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6117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38879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28237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80831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730人上升为382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6366人上升为92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4710人上升为3039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50150人下降为42867    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93306 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0147人,文盲率[5]由6.18 %下降为4.58 %,下降1.60个百分点。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各县(市、区)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