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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

2013年上半年泸州统计新闻发布稿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7-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722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国、全省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泸州经济面临较大困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将“稳增长”放在了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实施“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决定,强力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突出投资拉动、强化产业支撑,经济持续下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经济表现基本平稳。

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41.3亿元,同比增长11.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2.3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344.2亿元,增长12.0%;第三产业增加值144.8亿元,增长12.5%。与全省相比,GDP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6位,相比一季度有小幅回升,提高了0.1个百分点,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势头。

一、农业生产稳定

上半年,第一产业增加值52.3亿元,同比增长3.3%。小春粮食产量减产2.9%,油菜籽增产2.0%。大春作物基本实现满栽满插,今年气象灾害和病虫害较往年轻,有望获得较好收成。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生猪出栏增长1.5%,存栏增长0.8%

二、工业生产小幅回升

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245.4亿元,同比增长11.8%,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15位,同比回落了7.3个百分点,工业下行的趋势仍然比较明显。但比一季度回升了1.5个百分点,总体看工业发展有好转迹象。

分轻重工业看,重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6%,轻工业增长12.5%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0%,集体企业增长8.8%,股份制企业增长11.9%,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0%

分重点行业看,全市四大产业实现增加值206.8亿元,增长11.4%,较去年同期回落7.9个百分点。其中,酒业实现增加值160.6亿元,增长12.4%,,较上年同期回落了12.7个百分点。能源行业实现增加值18.9亿元,下降2.3%,比上年同期回落11.4个百分点;化工行业实现增加值18.3亿元,增长13.3%,较去年同期提高15.2个百分点;机械行业实现增加值9.0亿元,增长10.2%,较去年同期提高了0.8个百分点。

分产品看,重点监测的28种产品有20种产品产量增长。其中,白酒增长17.3%,啤酒增长28.1%,发电量增长了1.2%,焦碳下降了3.5%,精甲醇增长了3.7倍,液压元件增长了22.1%

1-5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总额85.5亿元,同比下降12.5%

三、投资高速增长

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05.3亿元,同比增长34.2%,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3.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2位,投资总量居全省第9位。

从产业投资看,第一产业投资(不含农户投资)3.0亿元,同比增长80.7%;第二产业投资202.6亿元,增长51.6%;第三产业投资191.7亿元,增长17.0%。在第二产业投资中,工业投资202.1亿元,增长51.2%

从到位资金情况看,投资到位资金510.9亿元,同比增长34.5%。其中,国家预算资金增长21.0%,国内贷款下降50.6%,自筹资金增长36.1%,其他资金增长7.9%

从房地产开发看,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58.2亿元,同比增长80.9%,增速居全省第2位。商品房施工面积992.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9%,其中新开工面积260.2万平方米,增长84.0%。商品房销售面积149.9万平方米增长23.5%

四、消费市场较快增长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7.1亿元,同比增长14.8%,位居全省第1位,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37.4亿元,增长14.5%;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9.7亿元,增长15.7%

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29.5亿元,增长12.6%;商品零售157.6亿元,增长15.3%

从消费商品看,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同比增长42.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4.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50.5%,汽车类增长32.0%,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4.0%,化妆品增长69.7%,中西药品类增长48.6%

五、居民消费物价基本平稳,生产价格继续下降

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CPI)总体较为平稳,涨幅较快的是食品类。受食品类上涨影响,1-6CPI同比上涨2.9%,比一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呈现“七涨一跌”,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5.7%,居住类价格上涨3.7%6月份CPI同比上涨3.2%,涨幅与一季度持平。

工业生产价格继续下降。上半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2.4%,降幅比一季度多0.3个百分点,其中6月份PPI同比下降3.3%。上半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IPI)同比下降1.0%,其中6月份IPI同比下降1.0%

六、外贸出口回升

上半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13434万美元,增39.7%,其中,出口总额12562万美元,增61.2%,较一季度提高了52.9个百分点。

七、城乡居民持续增收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31元,增长10.9%,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快1.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514元,增长12.3%,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快0.2个百分点。

八、财政收支明显回落

上半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52.8亿元,增长19.0%,较去年同期回落了12.5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10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8亿元,增长17.5%,较去年同期回落了8.0个百分点;非税收入15.0亿元,增长23.1%

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32.0亿元,增长23.6%,较去年同期回落了30.8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4位。其中,教育支出29.2亿元,增长17.3%;农林水事务支出19.8亿元,增长48.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亿元,增长9.7%;科学技术支出0.4亿元,增长13.8%;医疗卫生支出14.2亿元,增长4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亿元,增长21.3%,住房保障支出6.0亿元,增长7.7%

九、金融信贷比较平稳,居民储蓄余额减少

上半年,全社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1335.0亿元,比年初增长10.0%。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48.6亿元,较一季度末减少了12.4亿元,比年初增长11.9%。全社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20.8亿元,比年初增长14.5%,其中短期贷款243.5亿元,比年初增长18.9%。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在全国和全省经济增幅回落的宏观环境下,全市经济也处于一个回调下行的态势,加之白酒市场疲软和“5.11”桃子沟煤矿安全事故的影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了前所未有困难。经过全市上下的努力,经济快速下滑的势头得到有效地遏制,投资、消费等经济指标增速在全省排位靠前,工业生产也有小幅回升,经济有好转的迹象。同时,也要注意到,当前我市经济运行中还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柱行业单一、市场需求不足、企业生产成本高、部分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紧张、城乡居民增收难度增大。下半年,仍需将“稳增长”作为工作的重心,依靠投资拉动、消费推动和产业支撑的共同作用,为全年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造良好的运行条件。


 

 

2013年上半年泸州主要经济指标

指     标

1-6月累计

累计增长(%)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541.34

11.3

第一产业增加值

52.33

3.3

第二产业增加值

344.17

12.0

第三产业增加值

144.85

12.5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245.43

11.8

分轻重工业:

 

 

  轻工业

188.10

12.5

  重工业

57.32

9.6

分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9.94

13.0

    集体企业

2.69

8.8

    股份合作企业

1.45

45.2

    股份制企业

204.30

11.9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31

8.0

    其他经济类型企业

23.74

9.9

在总计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80.93

11.3

在总计中:四大产业

206.80

11.4

        其中:酒的制造业

160.57

12.4

              能源行业

18.88

-2.3

              化工行业

18.34

13.3

              机械行业

9.00

10.2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405.31

34.2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58.23

80.9

按产业分:

 

 

   第一产业(不含农户投资)

3.02

80.7

   第二产业

202.64

51.6

     其中:工业

202.10

51.2

   第三产业

191.66

17.0

     其中:交通运输

56.52

-21.1

投资资金来源合计(亿元)

510.90 

34.5 

   国家预算内资金

18.89

21.0

   国内贷款

16.66

-50.6

   自筹资金

337.94

36.1

   其他资金来源

49.98

7.9

 


 

 


2013年上半年泸州主要经济指标

指     标

1-6月累计

累计增长(%)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87.13

14.8

按经营地分

 

 

  城镇

137.38

14.5

  乡村

49.75

15.7

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29.53

12.6

 商品零售

157.60

15.3

五、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13434

39.7

 出口额

12562

61.2

 进口额

873

-52.1

六、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2.9

 1、食品

 

5.7

 2、烟酒

 

1.1

 3、衣着

 

1.1

 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0.5

 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0.7

 6、交通和通讯

 

-0.6

 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3

 8、居住

 

3.7

七、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2.4

八、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1.0

九、城乡居民收入(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831

10.9

 城镇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

7990

11.2

                        经营性收入

1520

12.5

                        财产性收入

269

12.6

                        转移性收入

2746

10.5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

4514

12.3

      工资性收入

2331

14.6

      经营性收入

1682

9.2

      财产性收入

62

8.1

      转移性收入

439

13.2

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52.80

19.0

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

2、物价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总队提供。

3、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合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泸州与全省及全国主要指标增速

指 标

增速%

备注

一季度
(泸州)

上半年
(泸州)

去年

上半年
(泸州)

上半年
(全省)

上半年
(全国)

 

国内生产总值(GDP)

11.2

11.3

15.1

10.1

7.6

 

规上工业增加值

10.3

11.8

19.1

11.9

9.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35.6

34.2

31.0

19.3

20.1

全国数据的口径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4.2

14.8

16.9

13.6

12.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1

10.9

16.2

9.4

6.5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

12.6

12.3

17.5

12.1

9.2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25.6

19.0

31.5

-

-

泸州数据由市财政局提供,全省和全国数据未公布。

 

 

 

 

 

 

 

注:

 

 

 

 

 

 

  1.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

  2.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目前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核算的结果,采取累计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

  3.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工业生产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4.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不包括购置房屋),它是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条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农户投资,即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均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其中: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农村经济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取得相关统计资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支出以及调查户的记帐补贴后的收入。

  7.农村居民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的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计算方法: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内部亲友。由于农村居民纯收入包括农民自产自消实物部分,这部分季度上不能反映出来,只能在年末计算。季度上只能计算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农村居民现金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在调查期内得到以现金形式表现的收入。农民现金收入是没有扣除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的现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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