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统计数据>统计公报>详细内容

统计公报

2014年一季度泸州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稿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4-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4年一季度泸州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稿

泸州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新闻发言人 梅秀莲

 

2014422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全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突破”工作主题,坚定发展信心,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市经济延续了去年以来稳中向好的良好发展态势。

经省统计局审定,一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91.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1.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7亿元,同比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181.8亿元,同比增长12.4%;第三产业增加值83.6亿元,同比增长10.9%。与全省相比,GDP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2个百分点。

一、农业生产总体平稳,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季度,泸州市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45.7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农业产值10.4亿元,同比增长6.3%;林业产值2.8亿元,同比增长13.0%;牧业产值29.7亿元,同比增长1.8%;渔业产值2.0亿元,同比增长4.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8亿元,同比增长6.4%。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5.7亿元,同比增长3.6%。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大棚蔬菜种植比例同比提高了11.3个百分点,小春蔬菜播种面积2.9万公顷,同比增长3.3%。生猪规模养殖增加,一季度,生猪出栏108.8万头,同比增长1.5%,猪肉产量7.9万吨,同比增长1.6%。肉牛出栏2.1万头,同比增长2.4%,牛肉产量0.2万吨,同比增长2.5%。肉羊出栏13.1万只,同比增长3.6%,羊肉产量0.2万吨,同比增长5.0%。

二、工业生产稳定增长,支撑全市经济发展

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9%,较去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

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6%,重工业同比下降2.4%。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5.3%,集体企业同比增长30.6%,股份制企业同比增长12.1%,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33.5%,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同比增长10.5%。

分重点行业看,全市四大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较去年同期回落3.7个百分点。其中,酒的制造业同比增长16.0%,较去年同期回落4.9个百分点。能源行业同比下降22.2%,较去年同期回落5.7个百分点;化工行业同比下降8.3%,较去年同期回落20.9个百分点;机械行业同比增长12.7%,较去年同期提高3.5个百分点。医药行业同比增长16.8%。

分产品看,重点监测的32种产品有24种产品产量实现增长。其中,液压元件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12.1%,白酒(折65度,商品量)增长21.6%。

三、服务业加快发展,经济贡献不断提高

一季度,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83.6亿元,同比增长10.9%,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8.7%,较去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为27.3%。从主要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12.0亿元,增长6.3%;金融业实现增加值8.9亿元,增长19.3%;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11.9亿元,同比增长16.9%。

四、投资规模扩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

     一季度,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9.1亿元,同比增长38.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5.3个百分点。

从产业分布来看,第一产业完成全社会投资3.7亿元,同比增长36.6%;第二产业完成全社会投资91.1亿元,同比增长35.2%;第三产业完成全社会投资114.3亿元,同比增长41.0%

从投资主体来看,全市完成民间投资160.7亿元,同比增长51.7%,增速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4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76.8%

从房地产开发来看,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41.1亿元,同比增长77.7%。其中,商品住宅累计完成投资31.8亿元,同比增长78.2%,占房地产总投资额的77.4%。全市施工房屋面积88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竣工房屋面积9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0%;商品房屋销售面积6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3.1%,实现销售额26.5亿元,同比增长67.6%;3月末商品房屋待售面积65.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7.3%。

五、消费品市场活跃,消费需求持续稳定

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5亿元,同比增长14.0%,比全省平均增速高出1.3个百分点。

按经营所在地分,一季度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79.0亿元,同比增长13.8%;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27.5亿元,同比增长14.4%,增幅比城镇高出0.6个百分点。

按消费形态分,一季度实现商品零售额91.1亿元,同比增长14.1%;完成餐饮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13.2%,其中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21.1%

在限额以上商品零售中,增长最快的分别是:金银珠宝类增长63.6%,汽车类增长54.5%,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38.6%,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32.4%,中西药品类增长29.2%,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29.0%,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2.5%

六、外贸形势较好,进出口快速增长

一季度,全市实现进出口总值4980万美元,同比增长56.3%,其中出口3494万美元,同比增长15.6%,进口1486万美元,同比增长800.6%

七、财政收支稳步增长,城乡居民持续增收

一季度,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9.7亿元,同比增长17.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4亿元,同比下降8.4%。一季度,全市财政支出完成57.1亿元,同比增长24.3%。

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18元,同比增长11.6%,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822元,增长13.0%,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

八、金融市场稳定,居民消费价格上涨

3月末,全社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1514.4亿元,比年初增加103.6亿元,增长7.3%,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974.8亿元,比年初增加97.2亿元,增长11.1%。全社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826.4亿元,比年初增加59.6亿元,增长7.8%,其中短期贷款283.8亿元,比年初增加29.7亿元,增长11.7%;中长期贷款538.2亿元,比年初增加32.4亿元,增长6.4%。

一季度,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3.4%,高于全国(2.3%)和全省(2.1%)平均水平,较去年同期涨幅扩大0.4 个百分点。

从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看,一季度泸州消费价格八大类呈现“七涨一跌”态势,食品上涨4.4%、烟酒上涨0.6%、衣着上涨7.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0.9%、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1.0%、居住上涨5.8%、交通和通信下降0.1%。

工业生产者价格跌幅收窄。一季度,全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0.3%,跌幅比去年同期收窄1.8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0.4%,跌幅比去年同期收窄0.8个百分点。

2014年一季度泸州主要经济指标

指     标

一季度累计

累计增长(%)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91.12

11.3

第一产业增加值

25.74

3.6

第二产业增加值

181.77

12.4

第三产业增加值

83.61

10.9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12.9

分轻重工业:

 

 

   轻工业

 

16.6

  重工业

 

-2.4

分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25.3

   集体企业

 

30.6

   股份合作企业

 

55

   股份制企业

 

12.1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3.5

   其他经济类型企业

 

10.5

在总计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7.6

在总计中:四大产业

 

11.5

        其中:酒的制造业

 

16

              能源行业

 

-22.2

              化工行业

 

-8.3

              机械行业

 

12.7

在总计中:医药制造业

 

16.8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09.13

38.3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41.13

77.7

按产业分:

 

 

   第一产业

3.74

36.6

   第二产业

91.08

35.2

     其中:工业

90.34

35.3

   第三产业

114.31

41

     其中:交通运输

23.42

-3.9

投资资金来源合计(亿元)

266.13

31.7

   国家预算内资金

18.88

67.6

   国内贷款

17.31

42

   自筹资金

203.22

34.2

   其他资金来源

26.68

-1.7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06.52

14

按经营地分

 

 

   城镇

78.96

13.8

   乡村

27.56

14.4

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15.36

13.2

  商品零售

91.16

14.1

五、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4980

56.3

  出口额

3494

15.6

  进口额

1486

800.6

六、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3.4

 1、食品

 

4.4

 2、烟酒

 

0.6

 3、衣着

 

7.4

 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0.9

 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0.3

 6、交通和通讯

 

-0.1

 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

 8、居住

 

5.8

七、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0.3

八、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0.4

九、城乡居民收入(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818

11.6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

2822

13

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万元)

297352

17.4

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

2、物价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提供。

3、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合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国家局和省局将衔接各地区工业增加值总量,省、市、县均暂不公布规上工业增加值总量。

5、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目前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核算的结果,采取累计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

6、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工业生产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7、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不包括购置房屋),它是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条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农户投资,即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均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其中: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农村经济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取得相关统计资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9、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支出以及调查户的记帐补贴后的收入。

10、农村居民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的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计算方法: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内部亲友。由于农村居民纯收入包括农民自产自消实物部分,这部分季度上不能反映出来,只能在年末计算。季度上只能计算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农村居民现金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在调查期内得到以现金形式表现的收入。农民现金收入是没有扣除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的现金收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