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泸州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稿
2014年上半年泸州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稿
泸州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新闻发言人 梅秀莲
(2014年7月21日)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会。
今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狠抓全市经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力推进经济发展,全市经济运行呈现平稳增长态势。
经省统计局审定,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03.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1.2%,增速较全省平均水平高2.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5.7亿元,同比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384.5亿元,同比增长12.4%;第三产业增加值163.3亿元,同比增长10.7%。
一、农业生产保持稳定
上半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4.7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农业产值34.8亿元,同比增长5.1%;林业产值4.1亿元,同比增长11.9%;畜牧业产值50.1亿元,同比增长2.7%;渔业产值4.0亿元,同比增长4.6%。
小春粮食喜获丰收。小春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14.9万公顷,同比增长0.8%。粮食播种面积9.2万公顷,粮食产量21.4万吨,产量同比增长4.2%。
畜牧业生产形势良好。上半年,生猪出栏183.7万头,同比增长2.6%;家禽出笼1423.8万只,同比增长2.2%;牛存栏 29.5万头,同比增长4.7%,牛出栏3.4万头,同比增长3.0%;羊存栏34.7万只,同比增长3.8%,羊出栏22.2万只,同比增长3.5%;禽蛋产量达2.7万吨,同比增长1.2%。6月末,全市生猪存栏275.8万头,同比增长0.7%。
二、工业生产趋稳向好
上半年,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8%,高于全省平均增速3.2个百分点,增速较去年同期提升了1个百分点。
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3%,重工业同比增长0.9%。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1%,集体企业同比增长25.8%,股份制企业同比增长11.9%,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53.4%,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同比增长14.7%。
分重点行业看,全市四大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2%,比全市平均增速低0.6个百分点。其中,酒的制造业同比增长16.2%;能源行业同比下降12.1%;化工行业同比下降10.1%;机械行业同比增长18.5%。医药行业同比增长15.2%。
分产品看,重点监测的32种产品有24种产品产量实现增长。其中,玻璃纤维纱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61.5%,平板玻璃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54.8%,白酒(折65度,商品量)增长13.8%。
三、第三产业稳步发展
上半年,全市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63.3亿元,同比增长10.7%,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7.1%,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25.1%。从主要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23.1亿元,增长8.1%;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增加值26亿元,同比增长9.4%;住宿和餐饮业实现增加值11.6亿元,同比增长8.6%;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5.7亿元,同比增长16.1%;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17亿元,同比增长5.6%;营利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1.7亿元,同比增长12.5%;非营利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48.2亿元,同比增长12.6%。
四、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上半年,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55.4亿元,同比增长3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
从产业分布来看,第一产业完成全社会投资9.8亿元,同比增长108.3%;第二产业完成全社会投资255.6亿元,同比增长25.9%,第三产业完成全社会投资290亿元,同比增长46.8%。
从房地产开发来看,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99.5亿元,同比增长70.8 %,其中住宅投资70.3亿元,增长64.8%。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07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4%,其中住宅施工面积823.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7%。销售各类房屋面积16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3%,实现商品房屋销售额68.3亿元,同比增长12.7%。
五、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
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2.7亿元,同比增长13.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
按消费形态看,全市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商品零售179.3亿元,同比增长13.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84.3%,占据消费品市场主导地位。全市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餐饮收入33.4亿元,同比增长13.2%。
按地域看,全市实现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55.7亿元,同比增长1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7亿元,同比增长14.5%,乡村增速比城镇高出1.1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看,16个大类商品均呈现增长态势。增长最快的分别是:金银珠宝类增长87.8%,化妆品类增长55.2%,汽车类增长36.8%,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31%,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9.2%,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27.1%,中西药品类增长26.8%,家具类增长24.4%。
六、外贸进出口形势稳定
上半年,全市实现进出口总值15146万美元,同比增长12.7%。其中,出口总额13378万美元,进口总额1768万美元,分别增长6.5%和102.6%。
七、居民消费涨势平稳,工业生产者价格回升
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8%,高于全国(2.3%)和全省(1.9%)平均水平,较去年同期回落了0.1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呈现“六涨一跌一平”态势,分类别看,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六类价格累计分别较去年同期上涨4.2%、5.1%、0.4%、0.1%、1.1%和4.4%,烟酒类价格累计较去年同期下降0.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累计持平。
上半年,全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与去年同期持平;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0.4%,跌幅比去年同期收窄0.6个百分点。
八、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金融市场运行稳定
上半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60.2亿元,同比增长18.1%。其中税收收入34.3亿元,同比下降4.7%。全市公共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支出类分别支出21.5亿元、33.4亿元、0.8亿元和7.5亿元,分别增长15.8%、14.4%、79.2%、26.6%。
6月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73.7亿元,比年初增加162.9亿元,比年初增长11.6%。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66.5亿元,比年初增加99.7亿元,比年初增长13.0%。其中,新增短期贷款294.3亿元,比年初增长15.8%;新增中长期贷款565.4亿元,比年初增长11.8%。
九、城乡居民持续增收
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56元,同比增长11.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5105元,同比增长13.1%,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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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泸州主要经济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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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上半年累计 |
累计增长(%) |
|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603.48 |
11.2 |
|
第一产业增加值 |
55.69 |
4 |
|
第二产业增加值 |
384.53 |
12.4 |
|
第三产业增加值 |
163.26 |
10.7 |
|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
12.8 |
|
分轻重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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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工业 |
|
16.3 |
|
重工业 |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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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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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 |
|
22.1 |
|
集体企业 |
|
25.8 |
|
股份合作企业 |
|
49.8 |
|
股份制企业 |
|
11.9 |
|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53.4 |
|
其他经济类型企业 |
|
14.7 |
|
在总计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6.8 |
|
在总计中:四大产业 |
|
12.2 |
|
其中:酒的制造业 |
|
16.2 |
|
能源行业 |
|
-12.1 |
|
化工行业 |
|
-10.1 |
|
机械行业 |
|
18.5 |
|
在总计中:医药制造业 |
|
15.2 |
|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555.39 |
37 |
|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
99.48 |
70.8 |
|
按产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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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产业 |
9.81 |
108.3 |
|
第二产业 |
255.65 |
25.9 |
|
其中:工业 |
254.82 |
26.1 |
|
第三产业 |
289.93 |
46.8 |
|
其中:交通运输 |
63.75 |
11.4 |
|
投资资金来源合计(亿元) |
633.63 |
46.8 |
|
国家预算内资金 |
17.47 |
-16.4 |
|
国内贷款 |
26.46 |
58.8 |
|
自筹资金 |
520.36 |
51.3 |
|
其他资金来源 |
69.3 |
38.7 |
|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212.68 |
13.7 |
|
按经营地分 |
|
|
|
城镇 |
155.73 |
13.4 |
|
乡村 |
56.95 |
14.5 |
|
按消费形态分 |
|
|
|
餐饮收入 |
33.42 |
13.2 |
|
商品零售 |
179.26 |
13.7 |
|
五、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
15146 |
12.7 |
|
出口额 |
13378 |
6.5 |
|
进口额 |
1768 |
102.6 |
|
六、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
|
2.8 |
|
1、食品 |
|
4.2 |
|
2、烟酒 |
|
-0.1 |
|
3、衣着 |
|
5.1 |
|
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
|
0.4 |
|
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
|
0 |
|
6、交通和通信 |
|
0.1 |
|
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
|
1.1 |
|
8、居住 |
|
4.4 |
|
七、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
|
0 |
|
八、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
|
-0.4 |
|
九、城乡居民收入(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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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13156 |
11.2 |
|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 |
5105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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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万元) |
60.15 |
18.1 |
|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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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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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价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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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合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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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国家局和省局将衔接各地区工业增加值总量,省、市、县均暂不公布规上工业增加值总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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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目前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核算的结果,采取累计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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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工业生产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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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不包括购置房屋),它是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条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农户投资,即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均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其中: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农村经济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取得相关统计资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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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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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支出以及调查户的记帐补贴后的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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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农村居民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的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计算方法: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内部亲友。由于农村居民纯收入包括农民自产自消实物部分,这部分季度上不能反映出来,只能在年末计算。季度上只能计算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农村居民现金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在调查期内得到以现金形式表现的收入。农民现金收入是没有扣除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的现金收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