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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

2014年泸州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稿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1-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包蓉

                                                                         (2015年1月22日)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参加全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建设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的总体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系列政策措施,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工作总基调,突出“产业发展突破”的工作主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升,效益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进一步改善,后劲进一步增强。
        经省统计局审定,201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59.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0%,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2.3亿元,比上年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759.2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338.2亿元,增长10.9%。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13.6:60.0:26.4调整为12.9 :60.3 :26.8,其中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
        一、农业生产形势良好
       2014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3.0亿元,比上年增长4.2%,其中:农业产值139.4亿元,增长4.2%;林业产值10.0亿元,增长8.4%;畜牧业产值100.1亿元,增长3.6%;渔业产值9.7亿元,增长6.4%;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3.8亿元,增长5.8%。
全年粮食产量198.3万吨,比上年增加0.2万吨,增长0.1%。油料产量4.5万吨,增长5.9%。
        二、工业经济较快增长
        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2.3%,高于全省平均增速2.7个百分点,增速较上年提升了1个百分点。
        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2.7%,重工业增长10.4%。
        分重点行业看,全市传统四大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1.3%,其中,酒的制造业增长12.1%;能源行业增长2.3%;化工行业增长0.3%;机械行业增长17.2%。新兴医药制造业增长17.7%。
        分产品看,重点监测的32种产品有26种产品产量实现增长。其中,玻璃纤维纱比上年增长56.0%,平板玻璃增长16.4%,白酒(折65度,商品量)增长8.3%。
        三、服务业增速稳中有升
       2014年,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38.2亿元,比上年增长10.9%,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8%,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26.2%。从主要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49.6亿元,比上年增长10.2%;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增加值56.3亿元,增长7.1%;住宿和餐饮业实现增加值25.2亿元,增长8.2%;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4.2亿元,增长19.0%;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29.5亿元,下降0.5%。
        四、投资规模稳步扩大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81.0亿元,比上年增长36.3%,较上年同期提升7.2个百分点。
从产业分布来看,第一产业投资20.1亿元,比上年增长96.1%;第二产业投资519.7亿元,增长17.5%,其中工业投资518.0亿元,增长18.0%;第三产业投资641.2亿元,增长54.9%,其中交通运输业投资151.3亿元,增长28.2%。
        从到位资金看,全年投资到位资金1204.0亿元,比上年增长31.2%,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下降10.9%,国内贷款增长22.1%,自筹资金增长34.2%,其他资金增长30.3%。
        从房地产开发来看,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192.6亿元,比上年增长47.1 %,其中住宅投资130.6亿元,增长41.4%。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365.0万平方米,增长7.9%,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037.4万平方米,下降0.7%。商品房销售面积305.5万平方米,下降17.7%,商品房屋销售额131.2亿元,下降18.8%。
        五、消费品市场增势稳定 
        2014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8.3亿元,比上年增长13.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按消费形态看,全市实现商品零售395.6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84.5%,占据消费品市场主导地位。全市实现餐饮收入72.7亿元,增长12.8%。
        按地域看,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45.6亿元,比上年增长13.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2.7亿元,增长13.7%,城乡市场呈现同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从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看,增长最快的分别是:化妆品类增长86.0%,金银珠宝类增长69.1%,日用品类增长38.5%,体育、娱乐类用品增长36.3%,汽车类增长27.4%,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6.9%,书报杂志类增长26.7%,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24.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4.0%,中西药品类增长22.9%。高档舒适享受型的商品零售额大幅增长,我市消费升级步伐正在加快。
        六、开放型经济稳中向好
        2014年,全市实现进出口总值27565.0万美元,同比增长21.7%。其中,出口总额25030.0万美元,同比增长22.3%;进口总额2535万美元,增长15.5%。
       七、金融运行保持稳健
       2014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613.0亿元,比年初增加202.2亿元,比年初增长14.3%。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920.8亿元,比年初增加154.0亿元,增长20.1%。其中,比年初新增短期贷款34.0亿元,增长13.4%;新增中长期贷款119.4亿元,增长23.6%。
       八、消费价格平稳
       2014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8%,涨幅较2013年回落1.4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呈现“五涨三跌”态势。分类别看,衣着类累计较去年同期上涨4.4%、食品类上涨2.8%、居住类上涨2.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1%;烟酒类价格下降3.4%、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下降0.2%。
        2014年,全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0.5%,跌幅较2013年收窄1.3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0.2%,跌幅较2013年收窄0.6个百分点。
        九、居民收入增加,就业总体稳定
        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40.0元,比上年增长10.6%,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70.0元,同比增长1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9956人,比上年减少1644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1233人,减少8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02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4%,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
   

2014年泸州主要经济指标

指     标

1-12月累计

累计增长(%)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259.7

11.0

第一产业增加值

162.3

4.2

第二产业增加值

759.2

12.2

第三产业增加值

338.2

10.9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12.3

分轻重工业:

 

 

 轻工业

 

12.7

 重工业

 

10.4

分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6.3

    集体企业

 

20.9

    股份合作企业

 

13.5

    股份制企业

 

11.3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4.8

    其他经济类型企业

 

21.8

在总计中:国有控股企业

 

8.0

在总计中:四大产业

 

11.3

        其中:酒的制造业

 

12.1

              能源行业

 

2.3

              化工行业

 

0.3

              机械行业

 

17.2

在总计中:医药制造业

 

17.7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181.0

36.3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192.6

47.1

按产业分:

 

 

   第一产业

20.1

96.1

   第二产业

519.7

17.5

     其中:工业

518.0

18.0

   第三产业

641.2

54.9

     其中:交通运输

151.3

28.2

投资资金来源合计(亿元)

1204.0

31.2

   国家预算内资金

35.2

-10.9

   国内贷款

48.2

22.1

   自筹资金

987.2

34.2

   其他资金来源

133.4

30.3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468.3

13.7

按经营地分

 

 

  城镇

345.6

13.7

  乡村

122.7

13.7

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72.7

12.8

 商品零售

395.6

13.9

五、进出口总额(万美元)

27565.0

21.7

 出口额

25030.0

22.3

 进口额

2535.0

15.5

六、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1.8

 1、食品

 

2.8

 2、烟酒

 

-3.4

 3、衣着

 

4.4

 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0.2

 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0.1

 6、交通和通讯

 

-0.3

 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3

 8、居住

 

2.7

七、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0.5

八、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0.2

九、城乡居民收入(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5240.0

10.6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470.0 

12.0 

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

2、物价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提供。

3、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合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国家局和省局将衔接各地区工业增加值总量,省、市、县均暂不公布规上工业增加值总量。

5、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目前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核算的结果,采取累计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

6、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工业生产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7、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不包括购置房屋),它是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条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农户投资,即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均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其中: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农村经济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取得相关统计资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9、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支出以及调查户的记帐补贴后的收入。

10、农村居民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的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计算方法: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内部亲友。由于农村居民纯收入包括农民自产自消实物部分,这部分季度上不能反映出来,只能在年末计算。季度上只能计算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农村居民现金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在调查期内得到以现金形式表现的收入。农民现金收入是没有扣除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的现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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