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泸州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稿
2017年上半年泸州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稿
泸州市统计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包蓉
(2017年7月18日)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参加2017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项目攻坚,泸州经济发展延续了一季度以来良好发展态势。上半年,泸州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经济运行持续平稳,稳中向好,保持在合理区间。
经省统计局审定,2017年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65.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0%,增速比全国(6.9%)平均水平高出3.1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8.2%)高出1.8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4.2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463.2亿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237.6亿元,增长11.5%。
一、农业生产形势较好,畜禽产量平稳增长
上半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110.9亿元,同比增长3.7%,较一季度提高0.4个百分点;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为65.6亿元,增长3.6%,比一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
上半年,肉类总产量达16.1万吨,同比增长0.4%。生猪出栏达172.8万头,同比增长0.6%;生猪存栏下降0.1%。
二、工业生产较快增长,经营效益持续向好
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3%,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呈较快增长态势。
从重点行业看,全市传统四大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9%,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6个百分点。其中:酒的制造业同比增长14.3%;化工行业增长14.1%;机械行业增长10%;能源行业下降3.1%。上半年传统四大产业对泸州工业的贡献率高达89.1%,仍然是工业经济的主要拉动力。
从经济效益看,1-5月,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54.1亿元,同比增长24.8%;传统四大产业实现利润总额42.6亿元,增长25.7%。
三、服务业稳步提升,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37.6亿元,同比增长11.5%,比一季度提高0.5个百分点,比去年全年提高1.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1.1%,较去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5.3亿元,同比增长14.2%;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23.2亿元,增长14.6%;营利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5.1亿元,增长16.7%;批发业实现增加值22.2亿元,增长13.1%。
四、投资攻坚成效显著,新兴产业増势良好
上半年,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4.9亿元,同比增长18.9%。半年投资总量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7.2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其中,基础设施投资306.8亿元,同比增长14.8%;产业投资278.4亿元,增长7%;民生及社会事业投资223.9亿元,增长44.8%。
新兴产业投资增势良好。得益于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空港园区等园区的启动建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投资的高速增长,上半年其它投资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完成投资2.7亿元,同比增长1.1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完成投资43.3亿元,增长1.9倍。
商品房销售旺盛,房地产投资増势放缓。上半年,受房地产补贴政策影响,销售良好。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311.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3.6%。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126.6亿元,同比增长6.7%;商品房待售面积250.1万平方米,增长42.7%;房屋施工面积1514.6万平方米,下降3%,其中新开工面积314.0万平方米,增长0.9%。
五、市场销售总体平稳,城乡市场协同发展
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5亿元,同比增长14.1% ,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7个百分点。
按地域看,上半年,泸州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31.7亿元,同比增长14.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4.8亿元,增长 14%,城乡市场呈现同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按消费形态看,上半年,全市实现餐饮收入46.9亿元,同比增长11.8%;商品零售279.6亿元,增长14.5%。
按商品分类看,在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的16类商品零售中,增长最快的分别是:通讯器材类同比增长1.1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55%,金银珠宝类增长52.2%,书报杂志类增长43.8%,化妆品类增长43.3%,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33.9%,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33.8%。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明显。
六、财政收支运行稳健,金融信贷规模扩大
上半年,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9.5亿元,同比增长15.0%。其中,税收收入42.9亿元,同比增长23.9%。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4亿元,同比增长23.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亿元,同比增长24.7%;教育支出62.3亿元,增长33.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4.1亿元,增长4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亿元,增长16.6%;住房保障支出6.2亿元,增长34.3%。
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397.2亿元,比年初增加214.5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61.8亿元,比年初增加79.9亿元。
七、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农村居民增收速度快于城镇
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57元,同比增长8.6%,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24元,同比增长9.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2个百分点。
八、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品价格继续回升
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9%,与1-5月持平,较一季度低0.1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呈现“七涨一跌”态势,分类别看,医疗保健同比上涨7.5%,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6.5%,衣着类价格上涨5.0%,居住类上涨4.1%,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1.2%,交通和通信类上涨1.0%;食品烟酒类下降2.6%,其他用品及服务上涨1.2%。
上半年,全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增长1.9%,比一季度提升1.4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增长8.3%,比一季度提升1.2个百分点。
九、基本单位数量持续增长,服务业企业增幅较大
截止2017年6月末,全市共有法人单位31809家,同比增长34.6%;产业活动单位8437家,增长7.3%;全市第一、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分别为3758家、5432家和22619家,比重为11.8:17.1:71.1。全市共有“四上”企业2125家,同比增长14.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55家,同比增长4.3%;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386家,增长12.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598家,增长23.6%;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120家,增长2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66家,增长17.3%。
指 标 | 上半年累计 | 累计增长(%) |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764.99 | 10.0 |
第一产业增加值 | 64.17 | 3.5 |
第二产业增加值 | 463.23 | 10.1 |
第三产业增加值 | 237.59 | 11.5 |
二、农业 | ||
粮食产量(万吨) | ||
肉类产量(万吨) | 16.11 | 0.4 |
其中:猪肉(万吨) | 12.40 | 0.8 |
生猪存栏(万头) | 250.36 | -0.1 |
生猪出栏(万头) | 172.78 | 0.6 |
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 | 11.3 |
(一)分经济类型 | ||
国有控股企业 | - | 8.2 |
集体企业 | - | 7.8 |
股份制企业 | - | 11.4 |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 -8.9 |
(二)主要产业 | - | |
其中:酒的制造业 | - | 14.3 |
能源行业 | - | -3.1 |
化工行业 | - | 14.1 |
机械行业 | - | 10.0 |
在总计中:私营企业 | - | 10.9 |
在总计中:大中型企业 | - | 8.6 |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1004.87 | 18.9 |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 126.57 | 6.7 |
其中:民间投资 | 547.45 | 1.7 |
(一)分产业 | ||
第一产业 | 28.90 | -36.9 |
第二产业 | 268.21 | 13.8 |
其中:工业 | 263.55 | 13.7 |
第三产业 | 707.76 | 25.6 |
其中:交通运输业 | 165.91 | 22.6 |
(二)固定资产投资本年资金来源合计(亿元) | 941.15 | 6.9 |
其中:国家预算资金 | 100.14 | 36.7 |
国内贷款 | 63.95 | 35.7 |
自筹资金 | 681.26 | 0.6 |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326.51 | 14.1 |
(一)按经营地分 | ||
城镇 | 231.71 | 14.2 |
乡村 | 94.79 | 14.0 |
(二)按消费形态分 | ||
餐饮收入 | 46.90 | 11.8 |
商品零售 | 279.61 | 14.5 |
六、居民消费价格 | - | 1.9 |
食品烟酒类 | - | -2.6 |
衣着类 | - | 5.0 |
居住类 | - | 4.1 |
生活用品及服务类 | - | 1.2 |
交通和通信类 | - | 1.0 |
教育文化和娱乐类 | - | 6.5 |
医疗保健类 | - | 7.5 |
其他用品及服务类 | - | 1.2 |
七、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 | - | 1.9 |
八、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 | - | 8.3 |
九、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15457 | 8.6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6124 | 9.8 |
注: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
2、物价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提供。
3、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合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国家局和省局将衔接各地区工业增加值总量,省、市、县均暂不公布规上工业增加值总量。
5、国内生产总值(GDP),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目前季度GDP是以生产法为基础核算的结果,采取累计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GDP数据。
6、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工业生产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7、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不包括购置房屋),它是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条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农户投资,即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均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其中: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农村经济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取得相关统计资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9、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支出以及调查户的记帐补贴后的收入。
10、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在农村地区中,经常在家居住“或者调查期内居住时间超过一半的居民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工资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工资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税费支出-赠送农村亲友支出-赠送农村以外亲友支出-缴纳社保费用支出-生活贷款利息等财产性支出(其中:外出农民工寄带回的收入从归入工资收入改革为归入转移性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农村居住时间超过半年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