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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

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31 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6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186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泸市府发〔201817 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1231,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在各区县、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摸清全市“家底”

2018529,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3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26个部门一把手、7个区县长、4个园区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高规格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区县、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均建立了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11430,全市3000多名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二、采用科学方法,创新普查方式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市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采取“地毯式”、“拉网式”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抽样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为减轻普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23个市级部门的行政记录或行业管理数据80余万条,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近20万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三、强化依法普查意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格依法普查、独立报数,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杜绝违规干预,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保证普查数据质量。市经普办要求各级经普办及普查员务必要遵循普查方案,务必要坚持“地毯式”普查,务必坚持入户登记,务必要坚持实事求是填报数据,务必要坚持调查对象签字确认。并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对入户登记质量开展电话抽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聚焦重点,强化审核,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反馈与业务指导,坚持进度质量通报,开展数据质量调研和检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市经普办会同各区县经普办组织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对全市7个区县的21个乡镇(街道)、21个普查小区、991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抽查方式采用了“重新调查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0638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78.4%;从业人员941651人,增长30.9%;产业活动单位37589个,增长68.6%;个体经营户203099个,增长36.3%


 

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6

 

根据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0638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3463个,增长78.4%;产业活动单位37589个,增加15288个,增长68.6%;个体经营户203099个,增加54096个,增长36.3%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0638

100.0

企业法人

23371

76.3

机关、事业法人

3153

10.3

社会团体

740

2.4

其他法人

3374

11.0

二、产业活动单位

37589

100.0

第二产业

6253

16.6

第三产业

31336

83.4

三、个体经营户

203099

100.0

第二产业

21488

10.6

第三产业

181611

89.4

 2018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6.3%,比2013年末提高了16.8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0.3%,下降了7.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法人占2.4%,下降了2.1个百分点;其他法人占11.0%,下降了7.3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7.9 %,比2013年末下降了4.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2.1%,提高了4.2个百分点。

在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10.6%,比2013年末提高了0.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9.4%,下降了0.7个百分点。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800个,占25.5%;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518个,占14.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042个,占13.2%。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1816个,占55.1%;住宿和餐饮业26927个,占13.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9203个,占9.5%(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0638

100.0

203099

100.0

采矿业

180

0.6

20

0.0

制造业

3185

10.4

10436

5.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46

1.1

32

0.0

建筑业

1810

5.9

11175

5.5

批发和零售业

7800

25.5

111816

55.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39

3.4

13441

6.6

住宿和餐饮业

528

1.7

26927

13.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47

2.1

515

0.3

金融业

112

0.4

-

-

房地产业

929

3.0

522

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42

13.2

1957

1.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83

3.2

222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4

0.6

33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73

2.5

19203

9.5

教育

1613

5.3

326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684

2.2

3265

1.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54

3.4

3051

1.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518

14.7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3371个,比2013年末增加13157个,增长128.8%。其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3%,私营企业占80.2%(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23371

100.0

内资企业

23342

99.9

 国有企业

60

0.3

 集体企业

181

0.8

 股份合作企业

23

0.1

 联营企业

9

0.0

 有限责任公司

4009

17.2

 股份有限公司

315

1.3

 私营企业

18745

80.2

 其他企业

-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3

0.1

外商投资企业

16

0.1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41651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09125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556628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85023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15631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54273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406327人,占43.2%;制造业130089人,占13.8%;批发和零售业77652,占8.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46418人,占47.8%;住宿和餐饮业83134人,占16.1%;制造业57026人,占11.1%(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941651

309125

515631

254273


采矿业

10117

1212

69

10


制造业

130089

53614

38210

1865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716

3307

554

181


建筑业

406327

74974

57026

14373


批发和零售业

77652

33465

246418

13152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750

7096

3728

659


住宿和餐饮业

8968

5728

83134

4618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412

2281

2291

1335


金融业

6206

3315




房地产业

26255

11470

2914

136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5391

16145

5125

132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305

3111

447

8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313

2007

181

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428

2706

49290

25485


教育

64291

40741

1221

883


卫生和社会工作

31858

21867

15676

783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557

3855

8898

425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1483

21545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未包含银保监会、证监会、铁路及保密单位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66.1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7.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2.9%。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301.1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4.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5.6%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694.6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8.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1.2%(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9266.11

5301.15

4694.61

采矿业

84.82

63.23

41.99  

制造业

1411.13

614.01

1817.9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68.85

165.93

95.47  

建筑业

746.43

451.22

804.38  

批发和零售业

816.68

576.15

1268.4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8.59

302.45

91.31  

住宿和餐饮业

51.21

37.98

22.1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0.33

27.01

41.70  

金融业

127.41

45.53

7.70

房地产业

1669.38

1257.81

350.4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14.95

969.17

64.7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2.18

98.51

22.9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15.61

279.79

17.0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4.44

6.60

7.90

教育

260.48

49.45

14.5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2.49

57.27

10.7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2.79

9.94

10.2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17.97

284.02

-

注:表中不含银行、保险、证券、铁路等部门普查的数据;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月16日

 

根据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711个,比2013年末增长9.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692个,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8个,占0.2%;外商投资企业11个,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21个,占全部企业的0.6%;集体企业77个,占2.1%;私营企业3116个,占84.0%。(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3711

内资企业

3692

  国有企业

21

  集体企业

77

  股份合作企业

5

  联营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395

  股份有限公司

45

  私营企业

3116

  其他企业

3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8

外商投资企业

1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80个,制造业3185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46个,分别占4.9%85.8%9.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6.1%14.7%5.8%。(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371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43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

非金属矿采选业

133

其他采矿业

1

农副食品加工业

215

食品制造业

13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546

纺织业

27

纺织服装、服饰业

8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6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90

家具制造业

72

造纸和纸制品业

10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5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41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4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3

医药制造业

59

化学纤维制造业

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2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9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

金属制品业

147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3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0

汽车制造业

1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3

仪器仪表制造业

7

其他制造业

4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9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64.8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5.7%。负债合计843.1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55.33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64.80

843.16

1955.3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7.11

51.50

23.4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4

0.00

0.15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00

0.00

0.00

非金属矿采选业

27.58

11.72

18.31

其他采矿业

0.08

0.01

0.05

农副食品加工业

33.06

15.02

41.88

食品制造业

10.00

3.16

36.7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08.60

208.69

821.86

纺织业

2.20

1.14

6.24

纺织服装、服饰业

3.54

0.89

7.6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29

0.28

4.6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3.74

6.00

25.57

家具制造业

7.34

3.00

13.13

造纸和纸制品业

61.55

45.70

84.9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5.25

12.79

41.9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38

0.13

0.7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1.61

6.48

27.0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18.87

100.80

160.26

医药制造业

21.00

6.98

28.67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3

0.00

0.1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83

9.05

44.4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57.54

76.35

210.6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95

6.78

30.6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50

0.38

1.00

金属制品业

10.62

5.39

21.14

通用设备制造业

34.24

19.70

64.0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3.86

16.00

58.16

汽车制造业

17.02

8.98

11.3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67

0.24

1.4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6.43

20.27

14.88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5.78

37.15

54.94

仪器仪表制造业

1.65

0.93

0.69

其他制造业

0.32

0.26

0.5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83

0.31

1.88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43

1.16

0.6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62.26

113.89

60.5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7.58

13.77

21.6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9.01

38.26

13.23

 

(三)主要产品产量。

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万吨

0.24

亿米

0.45

成品糖

万吨

0.28

粗钢

万吨

76.13

钢材

万吨

79.87

水泥

亿吨

0.04

硫酸(折100%)

万吨

9.08

烧碱(折100%)

万吨

8.83

化肥(折100%)

万吨

42.22

集成电路

亿块

0.16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万台

2935.58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810个,从业人员40632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28.9%79.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810万个,占10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1%,集体企业占0.8%,私营企业占85.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4.9%,集体企业占5.0%,私营企业占59.4%(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3.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1%,建筑安装业占7.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9.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8.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1%,建筑安装业占1.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4%(详见表3-6)。

 

 

表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810

406327

 内资企业

1810

406327

    国有企业

2

19865

    集体企业

14

20183

    股份合作企业

2

2363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234

120089

    股份有限公司

12

2535

    私营企业

1546

241292

    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人)合  计1810406327房屋建筑业779360948土木工程建筑业18320674建筑安装业140690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7081779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44.4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12.9%。负债合计450.4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04.38亿元(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44.45

450.45

804.38

房屋建筑业

584.89

356.82

689.08

土木工程建筑业

116.24

71.75

57.09

建筑安装业

14.68

7.58

16.12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8.64

14.29

42.10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月16日

 

根据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7800个,从业人员7765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9.6%33.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6.2%,零售业占43.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5.6%零售业占34.4%(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7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户,外商投资企业1户。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77649人,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人,外商投资企业2人(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800

77652

批发业

4386

5092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18

168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425

2544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36

132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81

55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09

2909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352

1395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96

2940

 贸易经纪与代理

38

164

 其他批发业

231

1951

零售业

3414

26732

 综合零售

233

400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90

433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35

122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37

71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75

404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41

6454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56

283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31

194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16

1174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800

77652

内资企业

7798

77649

 国有企业

6

1168

 集体企业

37

279

 股份合作企业

12

152

 联营企业

5

52

 有限责任公司

750

20022

 股份有限公司

87

6816

 私营企业

6671

48158

 其他企业

230

100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1

外商投资企业

1

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16.6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7.0%。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3.32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3.3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1.9%86.4%。负债合计576.1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68.41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16.68

576.15

1268.41

批发业

673.32

481.65

898.2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9.85

3.85

7.8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21.69

319.48

460.6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6.75

2.37

10.0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89

1.15

2.8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3.55

16.79

42.7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78.98

120.28

310.4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4.75

9.54

24.64

 贸易经纪与代理

0.36

0.21

0.29

 其他批发业

15.50

7.98

38.78

零售业

143.36

94.50

370.13

 综合零售

20.34

16.05

81.6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9.69

29.74

53.2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5.24

3.29

6.1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45

0.82

2.6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67

2.48

11.9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55.36

34.83

174.3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51

3.87

23.4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39

2.70

12.37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72

0.72

4.28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037个,比2013年末增长40.3%,从业人员26750人,比2013年末下降19.6%(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037

26750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789

20992

 水上运输业

37

966

 航空运输业

4

321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52

39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24

1839

 邮政业

31

2238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5)。

 

 

 

4-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1037

26750

内资企业

1037

26750

   国有企业

9

1764

   集体企业

12

302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1

7

   有限责任公司

140

7251

   股份有限公司

15

888

   私营企业

860

16538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8.6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3.3%。负债合计302.4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31亿元(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28.60

302.45

91.31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443.62

266.98

70.11

 水上运输业

7.38

4.25

2.95

 航空运输业

29.32

7.20

0.11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1.79

2.11

1.6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3.77

20.57

10.20

 邮政业

2.71

1.35

6.29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28个,从业人员896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2.9%34.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4.1%,餐饮业占65.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2.5%,餐饮业占57.5%(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8)。

 

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28

8968

住宿业

180

3807

  旅游饭店

30

1980

  一般旅馆

136

1662

    民宿服务

2

6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12

159

餐饮业

348

5161

  正餐服务

303

4778

  快餐服务

11

93

  饮料及冷饮服务

15

8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3

93

  其他餐饮业

16

113

 

 

 

4-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28

8968

内资企业

528

8968

 国有企业

1


 集体企业

3

8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1

6

 有限责任公司

58

2460

 股份有限公司

2

15

 私营企业

461

6472

 其他企业

2

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2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7.5%。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37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8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1.5%54.3%。负债合计37.98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2.16亿元(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1.21

37.98

22.16

住宿业

36.37

29.46

10.05

  旅游饭店

27.47

24.38

6.89

  一般旅馆

7.79

4.59

2.95

      民宿服务



0.02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1.11

0.49

0.19

餐饮业

14.84

8.53

12.11

  正餐服务

14.56

8.48

11.77

  快餐服务

0.10

0.01

0.10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8

0.01

0.07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02

   其他餐饮业

0.09

0.02

0.15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47个,从业人员641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81.1%70.7%(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47

641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0

213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33

87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94

34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11)。

 

4-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647

6412

内资企业

646

6389

  国有企业

1

207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98

3115

  股份有限公司

2

87

  私营企业

545

2980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1

2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0.3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0.0%。负债合计27.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70亿元(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0.33

27.01

41.70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9.51

17.99

31.6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82

2.38

2.3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00

6.64

7.7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928个,比2013年末增长95.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63个,物业管理企业29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15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5.8%84.0%216.2%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26250人,比2013年末增长96.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353人,物业管理企业10165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40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1.8%95.8%321.1%(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928

262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363

12353

 物业管理

298

10165

 房地产中介服务

215

3407

房地产租赁经营

48

308

 其他房地产业

4

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669.2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8.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31.3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92.4%,物业管理企业18.3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55.3%,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54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3.2%。负债合计1257.7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0.46亿元(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669.22

1257.79

350.46

 房地产开发经营

1531.37

1165.19

338.70

 物业管理

18.38

8.57

7.48

 房地产中介服务

4.54

2.45

3.53

 房地产租赁经营

114.82

81.51

0.73

 其他房地产业

0.12

0.07

0.02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026个,从业人员4530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91.0%105.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0.3%,商务服务业占89.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5.7%,商务服务业占94.3%(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026

45300

 租赁业

414

2581

 商务服务业

3612

4271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详见表4-16)。

 

4-1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4026

45300

内资企业

4024

45286

  国有企业

7

94

   集体企业

20

846

   股份合作企业

1

2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690

12169

   股份有限公司

50

281

   私营企业

2171

31161

   其他企业

85

73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14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14.9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542.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06.48亿元,负债合计969.1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71亿元。(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14.90

969.16

64.71

 租赁业

8.42

3.65

6.45

 商务服务业

1806.48

965.51

58.2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月16日

 

根据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983个,从业人员9305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77个,从业人员792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1.1%119.2%(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77

7927

 研究和试验发展

63

457

 专业技术服务业

459

570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55

1768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777

7927

内资企业

777

7927

   国有企业

7

26

   集体企业

2

43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18

1569

   股份有限公司

7

103

   私营企业

626

6101

   其他企业

17

8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9.0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84.7%。负债合计97.8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94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9.04

97.87

22.94

 研究和试验发展

14.77

5.94

0.81

 专业技术服务业

175.07

87.85

17.46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9.20

4.08

4.68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184个,比2013年末增长4.5%,从业人员4313人,比2013年末下降6.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个,从业人员11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96.1%99.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5.2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222.9%。负债合计279.7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0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31亿元,比2013年下降96.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01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63个,从业人员640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8.6%121.0%(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63

6401

 居民服务业

342

288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35

2789

 其他服务业

86

72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763

6401

内资企业

763

6401

   国有企业

1

6

   集体企业

4

13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1

5

   有限责任公司

66

617

   股份有限公司

7

96

   私营企业

684

5664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0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16.7%。负债合计6.5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90亿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03

6.59

7.90

 居民服务业

8.80

4.82

2.9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91

1.69

4.30

 其他服务业

1.33

0.08

0.70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613个,从业人员6429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0%25.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97个,比2013年末下降12.2%,从业人员52731人,比2013年末增长5.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32亿元,比2013年增长1169.0%。负债合计25.6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5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14.16亿元,比2013年增长177.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0.28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684个,比2013年末下降25.7%,从业人员31858人,比2013年末增长33.0%。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49个,比2013年末下降47.4%,从业人员25053人,增长17.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17亿元,比2013年增长358.1%。负债合计9.5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70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6.32亿元,比2013年增长124.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9.25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054个,从业人员755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8.2%6.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952个,从业人员621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7.1%157.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29亿元,比2013年增长666.7%。负债合计9.2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2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50亿元,比2013年下降68.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88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518个,比2013年末增长15.3%,从业人员61483人,增长11.8%。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26.24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6

 

根据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5%。其中,生物产业18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2.2%;新材料产业12个,占14.8%;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9个,占35.8%。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42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7.1%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1.02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0.0%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3%,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8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70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86.4%,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43.5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4个,比2013年增长215.2%,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6.0%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127人年,比2013年下降65.8%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0.34亿元,比2013年增长128.9%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6%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48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03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84.5%138.8%;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1.5%,比2013年提高9.4个百分点。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899个,比2013年末增长172.2%;从业人员30063人,比2013年末增长22.1%;资产总计162.7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7.9%

2018年末,全市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528个,比2013年末增长228.3%;从业人员27259人,比2013年末增长53.9%;资产总计156.8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5.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7.60亿元,比2013年增长167.9%

2018年末,全市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71个,比2013年末增长24.1%;从业人员2804人,比2013年末下降59.4%;资产总计5.91元,比2013年末增长4.6%;全年支出(费用)4.94亿元,比2013年增长5.6%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县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泸州市统计局

泸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月16日

 

根据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分区县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四位的区县是:江阳区7972个,占26.0%,比2013年末提高了5.4个百分点;龙马潭区5252个,占17.1%,提高了3.4个百分点;泸县44861个,占15.9%,下降了3.7个百分点;合江县3533个,占11.5%,下降了3.0个百分点(详见表7-1

 

表7-1 各区县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0638

100.0

37589

100.0

江阳区

7972

26.0

9605

25.6

纳溪区

3244

10.6

3848

10.2

龙马潭区

5252

17.1

6354

16.9

泸县

4861

15.9

5850

15.6

合江县

3533

11.5

4807

12.8

叙永县

3253

10.6

3919

10.4

古蔺县

2523

8.2

3206

8.5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江阳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69562人,占28.6%;纳溪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4907人,占6.9%;龙马潭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48322人,占15.8%;泸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6046人,占24.0%;合江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2094人,占11.9%;叙永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8505人,占6.2%;古蔺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2215人,占6.6%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区县是:江阳区269562人,占28.6%;泸县226046人,占24.0%;龙马潭区148322人,占15.8%

 

表7-2 区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941651

309125

江阳区

269562

90049

纳溪区

64907

23179

龙马潭区

148322

58461

泸 县

226046

59441

合江县

112094

34893

叙永县

58505

20864

古蔺县

62215

2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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