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三季度泸州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通稿
2021年前三季度泸州市经济运行统计新闻通稿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稳农业、强工业、促消费、扩内需、抓项目、重创新、畅循环、提质量”要求,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恢复、稳中加固、稳中提质态势。
根据市(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79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6%,两年平均增长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6.3亿元,同比增长7.3%,两年平均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858.7亿元,同比增长9.5%,两年平均增长5.8%;第三产业增加值715.7亿元,同比增长10.4%,两年平均增长6.8%。
一、农业生产形势良好,畜牧业生产持续恢复
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1.7亿元,同比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6.3%。其中,农业产值201.8亿元,同比增长3.7%;林业产值13.5亿元,增长9.8%;牧业产值116.6亿元,增长16.9%;渔业产值14.1亿元,增长3.6%。
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19.7亿元,同比增长7.4%,两年平均增长5.5%。
前三季度,生猪出栏275.6万头,同比增长27.7%;牛出栏 5.2万头,增长3.5%;羊出栏36.5万只,增长0.8 %。
二、工业生产稳定增长,企业效益稳步提升
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1%,两年平均增长7.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4.3%。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1.6%,股份制企业增长11.8%,私有企业增长6.1%,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5.7%。
从主要行业看,传统四大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7%。其中,酒的制造业同比增长12.0%,化工产业增长4.5%,机械产业增长8.5%,能源产业增长26.7%。五大现代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6%。
从重点产品看,精制食用油同比增长171.8%,机制纸及纸板增长20.8%,中成药增长26.1%,电子元件增长709.6%,传感器增长19.8%,电子计算机整机增长143.2%。
1-8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74.5亿元,同比增长20.0%,两年平均增长11.9%;实现利润总额208.9亿元,同比增长71.5%,两年平均增长39.0%。
三、服务业稳步发展,重点行业增势较好
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715.7亿元,同比增长10.4%,两年平均增长6.8%。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同比增长15.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同比增长13.9%;住宿和餐饮业同比增长24.4%;金融业同比增长5.3%;房地产业同比增长6.4%;其他服务业同比增长9.7%。
1-8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5.0亿元,同比增长24.2%;实现利润总额9.2亿元,同比增长46.0%。
四、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第一产业投资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8%,两年平均增长11.1%。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7.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7.9%,其中工业投资增长18.0%;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0.5%,其中交通运输投资增长18.9%。
从投资结构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7%;产业投资增长17.6%;民生及社会事业投资增长25.1%;其他投资增长8.3%。
从房地产开发看,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312.9亿元,同比下降5.4%。商品房施工面积260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5%;商品房竣工面积501.1万平方米,增长13.9%;商品房销售面积863.3万平方米,增长6.6%。
五、消费市场恢复向好,生活类商品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1.7亿元,同比增长21.5%,两年平均增长8.1%。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18.2亿元,同比增长21.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23.5亿元,同比增长21.9%。
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743.7亿元,同比增长21.1%;餐饮收入98.1亿元,增长24.5%。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7.4亿元,同比增长76.1%。
从热点商品看,限额以上企业(单位)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9.9%,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46.7%,日用品类增长69.9%,通讯器材类增长18.6%,石油及制品类增长32.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50.9%。
六、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金融信贷运行稳健
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9亿元,同比增长13.2%。其中,税收收入87.8亿元,同比增长1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8亿元,同口径增长11.3%。其中,教育支出66.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6.3亿元,农林水支出35.7亿元。
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328.7亿元,比年初增长7.1%,其中住户存款2298.9亿元,比年初增长10.4%。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644.6亿元,比年初增长11.7%,其中住户贷款1036.2亿元,比年初增长8.6%。
七、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
前三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同比下降0.3%。其中,9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1.0%。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2.6%,衣着类上涨5.4%,居住类上涨0.1%,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4%,交通和通信类上涨2.1%,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下降0.8%,医疗保健类同比持平,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4%。
前三季度,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同比持平。
总的来看,前三季度泸州经济持续稳中定恢复,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提质。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恢复回升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下一步,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增举措、补短板、强优势、添动力,不断夯实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2021年前三季度泸州主要经济指标
指 标 | 前三季度累计 | 累计增长(%) |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1790.7 | 9.6 |
第一产业增加值 | 216.3 | 7.3 |
第二产业增加值 | 858.7 | 9.5 |
第三产业(服务业)增加值 | 715.7 | 10.4 |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 | 11.1 |
(一)分经济类型 | ||
国有企业 | - | —— |
集体企业 | - | -0.1 |
股份制企业 | - | 11.8 |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 5.7 |
在总计中:私有企业 | - | 6.1 |
国有控股企业 | - | 31.6 |
大中型企业 | - | 12.0 |
(二)主要产业 | ||
四大产业: | - | 11.7 |
其中:酒的制造业 | - | 12.0 |
化工行业 | - | 4.5 |
机械行业 | - | 8.5 |
能源行业 | - | 26.7 |
医药产业 | - | 13.3 |
高技术产业 | - | 18.6 |
(三)主要产品产量 | ||
白酒(折65度,商品量)(万千升) | 142.8 | 7.7 |
电子元件(万只) | 293810.1 | 709.6 |
传感器(万只) | 11322.7 | 19.8 |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万台) | 3400.6 | 12.4 |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 | 12.8 |
其 中:民间投资 | - | 2.7 |
技改投资 | - | 26.6 |
基础设施投资 | - | 17.0 |
民生及社会事业投资 | - | 25.1 |
分产业:第一产业 | - | 27.9 |
第二产业 | - | 17.9 |
其中:工业 | - | 18.0 |
第三产业 | - | 10.5 |
其中:交通运输 | - | 18.9 |
商品房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 2608.3 | 0.5 |
商品房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 501.1 | 13.9 |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 863.3 | 6.6 |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841.7 | 21.5 |
(一)按经营地分 | ||
城镇 | 618.2 | 21.4 |
乡村 | 223.5 | 21.9 |
(二)按消费形态分 | ||
餐饮收入 | 98.1 | 24.5 |
商品零售 | 743.7 | 21.1 |
(三)按企业规模分 | ||
限额以上 | 434.3 | 27.8 |
五、地方财政收支(亿元)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50.9 | 13.2 |
其中:税收收入 | 87.8 | 12.5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333.8 | 11.3(同口径) |
六、金融(亿元) | ||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月末) | 3328.7 | 6.1 |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9月末) | 2644.6 | 17.8 |
七、居民消费价格 | - | -0.3 |
其中:食品烟酒类 | - | -2.6 |
衣着类 | - | 5.4 |
居住类 | - | 0.1 |
生活用品及服务类 | - | -0.4 |
交通和通信类 | - | 2.1 |
教育文化和娱乐类 | - | -0.8 |
医疗保健类 | - | 0 |
其他用品及服务类 | - | -0.4 |
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 | - | 0 |
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金融增速为比年初增长。
2、物价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泸州调查队提供。
3、部分数据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合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为衔接各地区工业增加值总量,省、市、县均不公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省、市、县均不公布投资总量。
5、工业增加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工业生产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6、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不包括购置房屋),它是社会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条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农户投资,即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均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其中: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统计范围是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农村经济调查和农村住户调查取得相关统计资料。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调查对象: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调查方法: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