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泸州市农民人均收入货币化程度近八成
随着农村生产的商品化、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以及中央和地方各项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工资性收入的比重的提高,农村居民以实物收入为主的状况逐步被货币收入所替代。据泸州市1150户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09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679. 35元,其中现金纯收入3698.23元,纯收入中货币化程度近八成,达79.03%,比上年提高1.34个百分点。从农民现金纯收入增长的特点看,泸州市农民现金纯收入增长的途径由过去单一的以从事农业生产、依靠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价格向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家庭多种经营、劳务收入、财产和转移性收入的多元化方向转变。农民收入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收入可支配能力的增强,必将推动农民收入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
泸州市统计局农经科 黄正平
201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