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15:11:28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l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西路1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9142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泸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扎实推动统计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加强统计政策解读回应,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17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40条,占比81.53%;通过报刊、主流网站、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载体公开信息77条,占比28.47%

从公开内容来看,公开疫情防控信息3条;公开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创新驱动、民营经济、乡村振兴等涉及重大战略部署的信息37条;公开人员招考相关信息3条,公开项目采购比选、中标公示等信息7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3条;其余为各类经济指标、分析解读、互动回应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12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2件予以公开、占比100%0件予以部分公开、占比0%0件无法提供(0件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占比0%。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本年度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科(室、局、中心)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岗到人。严把信息发布最后关口,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坚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发布内容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强化政务外网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优化调整,由统计大数据中心负责网站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专栏专项检查维护。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监测维护,及时开展敏感内容隐患排查,开展网站“四性”常态化监管,有效确保平台网站安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对网站栏目、板块进行完善调整,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流程清晰,严谨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督办机制,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局、中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明确1名分管领导分管,办公室1人具体负责,大数据中心1人协助,共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经费保障、人员培训等工作,开展政府网站安全和新媒体排查并及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方面还需要加强;二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力提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做好对发布信息的质量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高信息员收集信息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tjj.l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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