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3-28 00:00:00 【字体:

         

  泸州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泸州市统计局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西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90514)。

  一、概述

  2016年,市统计局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公开”,加强组织协调,实施督促检查,继续拓展公开方式和渠道,优化提升公开载体,增添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质量和了解查阅的便捷性,推动“放管服”,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全市统计治理能力,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途径,作为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透明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列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4次专题研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进一步明确工作关系,相关领导和机构较好地承担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和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对内部科室(中心)、区(县)统计局目标绩效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建管并举,优化提升公开载体。

  实施“十三五”统计信息化规划,试点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宏观经济数据库及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以及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体系,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统计内网,利用好内网信息加载端向外网(公众信息网)推送功能,便于将不涉密、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同步、快捷地推送到公众信息网。升级全市统计信息网络防火墙,提升网络安全。

  (三)丰富内容,着力提高权威性。

  在全省率先举办统计从业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大规模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大密度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统计队伍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对部门统计工作的协调管理,狠抓统计基层与基础工作;实施“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强化统计数据生产源头和流程监管,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评估审核制度,加强统计巡查,多措并举,统计数据信息更加真实丰富,公开的统计数据、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新开展多项专项调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源头数据、信息。做细常规统计信息服务,丰富统计产品,加强与媒体合作,更好地服务党政领导、部门和社会公众。办好统计外网互动栏目,更新统计“政务微博”,回应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热点、焦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6条,比2015年多267条,增长63.72%。其中,概况类0条,占0%;计划总结类43条,占6.27%;规范性文件类0条,占0%;工作动态类361条,占52.62%;人事信息类12条,占1.75%;财政信息类6条,占0.87%;行政执法类7条,占1.02%;其他信息类257条,占37.47%。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泸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统计局公众信息网和其他政府网站分别公布64条、565条和2条。在市统计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有工作动态信息、图片动态信息、文件通知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统计公报、统计信息、重要公告、调查分析、咨询投诉、网上调查等。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在2016年1月20日、4月19日、7月19日的统计新闻发布会上,分别发布2015年、2016年一季度、2016年上半年的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提供相关政府统计信息。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2016年未参与阳光政务热线直播。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在局机关设立统计数据信息查询室,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免费查阅服务。查询室提供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普查公报等相关统计印刷品供查阅,接受咨询,2016年按规定向查阅人出具了20件次的统计数据证明。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开通统计政务微博,主动公开24次(条)政府统计信息。

  (六)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事务公示栏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为其核实相关数据信息,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共办理答复35件,占100%;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35件,占100%;转结下一年办理答复0件,占0%。已办理答复件中,同意公开35件,占100%;部分公开0件,占0%;不予公开0件,占0%。不予公开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危及国家安全、公开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件,占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0件,占0%;申请信息不存在0件,占0%;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0件,占0%;其他原因0件,占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均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公开理念不到位。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规范。

  3.工作力度不够大。在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偏少。对本局科室、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力度不足,对区、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还需加强。

  4.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相关科室(中心)的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办法。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和检查督促力度。

  4.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丰富公开的信息内容。

  泸州市统计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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