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州市统计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统计局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1栋楼六楼;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90514)。
一、概述
2015年,泸州市统计局从贯彻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推动泸州“加快‘六个突破’、力争‘两个率先’”高度,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社会公众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努力拓展公开方式和渠道,优化提升公开载体,增添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质量和了解查阅的便捷性。
(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透明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列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的重要内容。2015年,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理顺工作关系,较好地承担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和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对内部科室(中心)、区(县)统计局目标绩效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大投入,增添举措,优化提升公开载体。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完善宏观经济数据库及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以及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体系,提升公开平台。加大投入,改造升级统计内网,在内网信息加载端增加向外网(公众信息网)推送功能,便于将不涉密、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同步、快捷地推送到公众信息网;改造全市统计网络中心机房消防系统,提高消防保障能力,规范机房设备布局。
(三)着力丰富政府统计信息,提高权威性。强化对部门统计工作的协调管理,狠抓统计基层与基础工作,着力提升统计队伍素质,加强统计巡查,强化统计数据生产源头和流程监管,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评估审核制度,统计数据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公开的统计数据、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做细常规统计信息服务,丰富统计产品,加强与媒体合作,更好地服务党政领导、部门和社会公众。建立统计“网上问政”平台和统计外网互动栏目,更新统计“政务微博”,回应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热点、焦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9条,比2014年少12条,下降2.78%。其中,概况类2条,占0.48%;计划总结类38条,占9.07%;法规公文类2条,占0.48%;工作动态类184条,占43.91%;人事类3条,占0.72%;财政类11条,占2.63%,其他类110条,占26.25%。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18条,在市统计局公众信息网(市统计局外网)上公开292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的信息有:部门预决算与经费信息1条、文件通知3个,统计数据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11条。在市统计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有工作动态信息、图片动态信息、文件通知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统计公报、统计信息、重要公告、调查分析、咨询投诉、网上调查等。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举办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统计新闻发布会3次。另,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统计新闻通稿1次。4次发布,较为全面地发布了全市季度、半年、全年经济运行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对经济运行的特点进行总结、介绍。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开展。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设立统计数据信息查询室,主动提供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普查公报等相关统计印刷品供查阅,接受咨询。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开通有统计微博,2015年主动公开61条信息。
(六)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事务公示栏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为其核实相关数据信息,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95件,共办理答复995件,占100%;转结下一年办理答复0件,占0%。已办理答复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995件,且均再次公开,占100%;部分公开0件,占0%;不予公开0件,占0%。不予公开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危及国家安全、公开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件,占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0件,占0%;申请信息不存在0件,占0%;电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0件,占0%;其他原因0件,占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均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政府信息公开总量下降。在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明显不足。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
3.考核督促力度不够。对本局科室、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还应加强,对区、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促进干部职工转变工作理念,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和检查督促力度。
3.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相关科室(中心)的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办法。
4.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