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l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西路1号;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914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泸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扎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的学习贯彻,着力深化统计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统计政策解读回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提供统计支撑。
(一)《条例》学习贯彻情况。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同时通过单位办公QQ群、钉钉办公系统等对全局各专业进行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对新修订政府公开工作新要求、新特点及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积极支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1名专职人员和2名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为工作机构,建立了政务公开目标绩效考核、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保密审查等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检查督促、提醒警示工作。加强规范管理,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按有关主动公开要求,分类建立台账,主动开展行政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政务公开工作,对公开目录进行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规范和更新及时,公开事项分类科学、规范明确。通过网站咨询投诉、网上调查、局长信箱等互动交流栏目,及时答疑解惑,做好正面引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发布情况。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623条(不含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集体土地征收、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
从公开渠道来看,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69条,占比84.34%;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91条、占比11.76%,其中开设政务微信1个、公开信息62条,开设政务微博1个、公开信息129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政务服务场所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63条,占比3.9%。
从公开内容来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4个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47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公开扶贫 “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方面信息4条;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做好节能降耗统计监测,公开有关信息11条。三是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妇女儿童发展监测分析、生猪生产恢复等信息15条。四是推进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统计政策法规等3条,人员招考相关信息3条,按规定进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财务类信息7条。公开统计调查与分析、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等信息1270余条。
2.解读情况。针对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发布解读信息1条,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率达到100%。
3.回应关切情况。2020年,公开书记市长信箱或领导信箱办件4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0件、政协提案和答复0件,开展网上调查1期,回应信息44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办结1件,转下一年办理0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0件予以公开、占比0%,0件予以部分公开、占比0%,1件无法提供(1件属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占比100%。
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本年度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累计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4条。此外,每季度向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名录库共享数据,并提供年度数据。
(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更新及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流程清晰,答复严谨规范。通过网站局长信箱等互动交流栏目,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积极回应,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监测维护,及时开展隐患排查,邀请专业公司对原有网站栏目结构重新优化,全年未发生大范围病毒传播、大规模网络攻击、重大网络运行故障等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有效确保统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
(六)平台建设管理情况。
建立完善政府网站监管机制、运维机制、协同联动机制,全面落实管办责任,落实网站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确保网站依规建设、依规管理、依规运行。对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网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测,建立日常监测和动态纠错机制。安排专人,落实责任,建立日常监测和动态纠错机制,严格执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由统计大数据中心负责统计网站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指派专人承担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日常工作,做到有主要领导管、有分管领导抓,有专职人员承办。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网站栏目、板块进行完善调整。于5月下旬开展了双微规范清理工作,对官方微博微信账号主体、认证、图标、二维码、链接等进行梳理,完成了市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工作。
(七)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并纳入年终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实行限期办结,同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完善人员、经费保障,1名分管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开展了政务新媒体自查检查2次,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67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由于统计数据集中发布等原因,网站信息更新不均衡,时多时少;二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工作较多,其他政务热点信息偏少。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提醒抓好更新整改;二是在双微内容发布方面增加了乡村振兴、二十四节气农事调研、地震避灾常识等内容,有效提升公开信息鲜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tjj.l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获取。